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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哈尔滨市调整试点镇、村选定办法,出台《全市新农村建设试点镇、村实施方案》和《关于哈尔滨市新农村建设试点政策的补充规定》。共确定省级试点乡镇20个、村246个(比上年增加27个),市级试点乡镇19个(其中省级试点镇12个)、村100个(其中省级试点村51个、薄弱村39个)。省、市试点乡镇合计为28个,省、市级试点村295个。试点乡镇、村分别占全市乡镇、村总数的14%和15.6%。
2007年,哈尔滨市新农村建设以抓好“四个提高”、推进“十项建设”和实现“四个加快”为主要内容。一是提高农民收入水平。重点拓宽粮食增产增收、粮食加工转化增收、粮食过腹转化(不直接出售粮食等农作物,而用来发展养殖业,由此增加农作物的附加值)增收、多种经营生产增收和外出务工增收五个增收致富途径。2007年,哈尔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5069元,比上年增长15.1%。二是提高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覆盖率。抓好1个万亩和12个千亩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实施重大农业攻关计划30项,优良品种覆盖率98.5%。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53项,农业标准化实施面积100万公顷,测土配方施肥面积扩大到66.67万公顷。培植科技示范大户1万户,辐射带动10万户。全年建设完善30个畜牧良种繁育站点,新建、改造标准化规模牧业小区20个,建设2个万头奶牛场。三是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全市农业产业化规模以上龙头企业140家,新增市级龙头企业20家,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达到88家。全市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农户83.25万户,比上年增加3.05万户,占农户总数的63.5%。全市新增产业化生产基地2.67万公顷,农业产业化基地总面积93.07万公顷,增长3%,占农作物播种面积的51.7%。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755个,增长10%,其中依法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158个。四是提高农民就业和创业能力。
推进“十项建设”。一是推进中心城镇建设。重点建设40个区域中心镇。二是推进道路交通建设。新开辟、调整、延伸农村客运线路40条,建设乡镇客运站10个。三是推进农田水利和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呼兰河、三家子、群力堤防工程和西泉眼等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取得重要进展。改善水田灌溉面积3.33万公顷,推广节水灌溉面积27.33万公顷,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33万公顷,改良治理“三化”草原5333.33公顷,新打抗旱水源井8271眼,新建饮水工程380处。四是推进农业机械化建设。深松整地53.33万公顷,新组建农机作业合作社59家,新装备大型拖拉机1371台。五是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开通“农技110”信息服务平台,推进20个农业信息化示范村建设。六是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建设和改造标准化农家店600个。以哈尔滨市供销社为龙头,在农村建立100个生产资料连锁店。七是推进农村能源建设。新建沼气池9890个。八是推进农村住房建设。落实“两免一贷一补”政策(免费提供住宅设计图纸、免收各种规费,发放住房贷款,有条件的地方给予适当补助),优化农村住宅设计。加强对农村弱势群体建房的扶持,实施消灭土草房工程,完成农村康居工程住宅面积210万平方米。九是推进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抓好退耕还林、退耕还草、“三北防护林”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加快农田防护林和农村绿化进程。完成造林面积9000公顷,绿化达标村屯1050个,创建生态文明示范村20个。突出抓好清垃圾、清污泥、清粪便和绿化、美化和净化建设,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十是推进贫困村新型家园建设。加大部门帮扶贫困村力度,全年投入扶贫资金1.48亿元,实现62个重点村整体脱贫。
实现“四个加快”。一是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为1.8万名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提高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加快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全年共投入3400万元新建13所农村寄宿制学校,改造22所薄弱学校校舍。解决6万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受教育问题。二是加快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所有县(市)全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普及范围,全市农业常住人口参合率94.1%。新建、改造乡镇卫生院12所、村卫生所40个。完善市、县、乡三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推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三是加快发展农村文化事业。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广播电视进村入户。完成城网、农网光缆改造130公里和420公里,数字电视信号传送到所有区县(市)。新建改造文化活动中心91个、健身休闲广场30个、图书室180个。安装体育健身器材500件(套),建设体育示范点42个。四是加快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17所农村敬老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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