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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哈尔滨市启动以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换)证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巴彦县、阿城区和道里区为试点区县,其他区县(市)至少确定三个以上不同类型的村进行试点。全市开展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村197个,占行政村总数的10.4%。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面积41.55万公顷,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27.6%;颁(换)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29.1万本,占已确权应发放总数的79.1%。宅基地使用权证发放21.5万本,占已确权应发放总数的92.3%。房屋所有权证发放13.6万本,占已确权应发放总数的55.5%。林权证发放1.5万本。巴彦县、五常市两地“四证”的确权、换发工作均超过本地区全部应发放总数的六成以上,巴彦县“四证”颁证率均超过90%。巴彦县松花江乡在确权颁证结束后,农民在银行利用证照抵押贷款700多万元用于发展生产。同时,解决了个别承包合同失实、历史遗留的宅基地、土地权属不清等问题。
哈尔滨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引起农业部和省里的高度关注,农业部和省农委开展专题调研,对哈尔滨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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