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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全市农民负担共135项,负担总金额8 304万元,比1978年的110项、5 784万元增加25项、2 520万元,总金额增长43.6%;而同期农民纯收入增长23.9%。负担增长速度超过收入增长速度19.7个百分点。全市平均每个农业人口负担64.9元,占人均纯收入的10.3%;每亩耕地负担18.45元;户均负担278.86元。负担最重的村,人均负担高达133元,占人均纯收入29%。
乡村提取的提留和统筹费超过政策规定的标准。1988年,全市农村提留和统筹费总额4 810万元,人均37.8元,占上年人均纯收入的6.3%,超过国务院规定1.3个百分点。1989年全市提留和统筹费提取额4 930万元,人均38.5元,占上年人均纯收入的6.38%,超过国务院规定1.38个百分点。其中,呼兰县"两费"提取比例为8.1%,超提3.1个百分点。
管理费支出过大。据抽查呼兰县和阿城市的25个村,1989年集体提留金额共102.8万元。其中,用于管理费支出57.5万元,占55.9%;公积金34万元,占33.1%;公益金11.3万元,占10%。管理费支出过大的主要原因:一是村干部超编,管理人员过多。1989年,全市村级享受补贴的管理人员7 399人,平均每村9.4人。
由于相当一部分村,扩大了享受补贴人员范围,一般村都在11~12人,平均比规定多2~3人,最多者达30余人。二是报酬标准高,额度大。1989年,全市用于村级管理人员报酬支出1 026万元,村干部人均2 436元,是人均纯收入的3.9倍,超过省规定的最高杠O.9倍,最低杠2.4倍。三是吃喝风盛行。仅从各村上报的数字看,1989年,全市村级吃喝招待费用支出267万元,村均464元。四是铺张浪费,乱花滥用。仅据对一个村的调查,1989年参加上级会议和举办各种活动,向农民摊派金额6 479元。其中,出席支部书记会议买纪念品250元;出席妇代会买纪念品50元;教师节活动费300元,为教师买衣料1 200元。据对一个县的调查统计,仅用于这类开支共向农民摊派23.7万元。在郊区一些农村,讲排场,摆阔气,争相购置小汽车。有个乡所辖9个村,有7个村买了小汽车,有个村集体负债30多万元,也买了1台吉普车。
对农民富裕程度估计过高。从哈尔滨市农村经济状况来看,全市农民人均收入居全国单列市的第八位,两县(市)农民人均收入在全国平均水平之下,郊区农民人均收入在全国单列市中也处于中下游。1989年全市还有34个村、32 808户农民人均收入不足250元,处于温饱线以下,占总农户的12.3%。据统计,在1989年全市农民负担的135项中,属于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性质的有27项,共20多个单位和部门,总金额684万元,占农民负担总金额的8.3%。从手段上看,大体分为五种类型:一是凭借职权强行摊派;二是以服务为名硬性收费;三是以管理为由乱发证照,高价收费,属于管理性和营业性牌照多达30多种,从中谋取部门利益;四是硬性征订书报刊物;五是各种集资捐款名目繁多,如冬运会集资、残疾人基金会集资、体育中心集资、少儿中心集资、社会福利捐款、办电集资、村屯规划费、征兵报名费、旅游费、灭鼠药费等等。
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的幅度超过农副产品提价幅度,对农民形成一种隐性负担。仅从化肥、农膜两项主要生产资料看,1986~1989年,尿素每吨由520元增至748元,增长43.8%;二氨每吨由700元增至1 122元,增长60%;大棚膜每吨由4 620元增至6 620元,增长44.6%。而同期内,每公斤玉米由2.16角增至2.48角,增长14.8%。在农副产品收购政策上,一些区、县(市)为完成粮食、生猪等定购、派购任务,村委会对未完成任务的农户,用集体补贴的办法,购买议价粮、猪顶任务。仅1989年,阿城市和呼兰县村集体经济组织就:拿出补贴差价款101.8万元。有些地方,为鼓励农民种植烤烟,规定凡种烤烟的,每户补贴种植费、运费、水费、设施费计360元,1989年共补贴1 094元,种烟户得到实惠,给其他农户加重了负担。在甜菜、亚麻等作物种植上也存在着类似情况。
(刘玉铭 崔国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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