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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农村由哈尔滨地区电网的66伏输电线路和10千伏配电线路以及380/220伏低压线路供电。有66千伏输电线路39.98公里;10千伏配电线路28条。亘长2 104公里;配电变压器2 684台,容量181 888千伏安; 低压线路为2 598.3公里。现在已经达到村村屯屯通电,户户用电,人均用电量240度,亩均用电量102度。
哈尔滨地区农村用电大体可分为五个发展阶段:建国前,仅近郊石槽水电、马家船口、平房小北屯、拉拉屯、菅草岭、安乐村等10几个自然屯有电,而且只用于照明;建国以后至50年代末,陆续兴建36座变电所,1958年农村普遍架设了供电线路,供电量达211万度;1962~1965年这一期间,又新建3座变电所,由于水利建设事业的发展在市郊打了几百眼电井,建起100多个抽水站,年用电量以20.7%速度递增;"文化大革命"期间,农村供电基本徘徊不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电进入恢复发展阶段,新建4座变电所,供电量达12 007万度,相当于建国前的89.6倍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的1.53倍。
农村电力事业的发展,使农村经济效益明显提高。以蔬菜生产为例,在没有采用电力灌溉前,平均亩产 1 474斤,电力灌溉后,亩产量平均增到2 549斤,增长73%。
随着农村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目前,农村缺电量20%,缺电力30%左右,供需矛盾突出,乡镇企业生产设备的有效利用率约在50%左右,制约了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
(董玉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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