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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农村用电价格为:国家供电设备每度O.09元,用户自维设备每度0.088元。经调查,农户照明用电每度所缴电费比国家规定所收电费一般高出近1倍,有的高出4~5倍,个别村屯甚至高达1元以上,大大超出了农民的承受能力。农民普遍反映用电缴费高负担重。
造成农民用电缴费高的原因是:(1)变损、线损;(2)表计设备损坏更换费用;(3)村电工管理支出费用等;(4)技术管理损失,加重了农民缴费负担;(5)由于管理制度不健全,窃电现象比较严重。
为改变这种状况,市农电部门调整了变压器负荷中心,改造了低压线路,实行总表、套表、分表三表计量措施,使电费普遍下降。1986年,大部分村屯电费已降到每度0.14元以下(水电部和省农电局要求每度不高于O.20元)。如东风镇南井子屯过去电费每度高达1.80元,现在降到每度0.115元。向阳农电管所管理区内仅降低农民用电缴费一项,年内使农民少支出电费11.5万元。
(董玉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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