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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统一安排指导,实施超越常规的农业建设、在哈尔滨市有三期农业综合开发任务。实施的范围在五县(市)开发潜力较大的中小河流域下游两岸,有345.9万亩土地面积(其中,耕地面积237万亩),44个乡(镇)、385个村屯、45.81万农业人口。
第一期是1988~1990年国家批准立项开发黑龙江省三江平原涉及的依兰县倭肯河、学兴和新立开发小区。第二期是1991~1993年国家批准依兰县延伸扩展的愚公、珠宏、长岗开发小区和国家批准立项开发黑龙江省松嫩平原涉及呼兰县的孟家开发小区。第三期是1994~1996年完成经国家批准立项开发的阿城市西川、荒沟、双丰、亚麻、民和开发小区,呼兰县台屯、乐业开发小区;宾县民和小区;方正县会发小区以及依兰县的巴兰河、永发开发小区。
在三期开发任务中(第三期统计到1995年),全市农村辟建18个开发小区,耕地面积占全市农村实有耕地面积1 195.4万亩的19.8%,投资额度1亿多元,大量的农业基础建设和综合开发任务已经完成。农民总投工量达485.7万个工日,完成土石方1 247.9万立方米,修建3座小型水库和10处排灌站,新建619座桥、涵、闸等水利建筑物,打3 560眼小口井,安装80眼机电井,修建10.5公里农田堤防,整修886.2公里灌排渠系和377.8公里农田道路。购置688台(件)农机具,植造5.57万亩防护林,修建O.34万亩养鱼池,开垦2万亩宜农荒地,改良194万亩草场,累计改造99.O5万亩中低产田(其中,旱改水395.5万亩,治涝33.7万亩)。
三期小区开发的成效是显著的。一是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增强。18个小区开发后一直没有遭受涝、旱灾害。1992年7月中旬,全市农村普遍发生涝灾,当时呼兰县孟家小区1日降雨量140毫米,两日内即全部排除。1994年夏季,哈尔滨市农村又遭受有史以来的特大洪涝灾害,4次降雨量800毫米,超过年平均降水量的57%,但所有开发小区由于水利工程设施运转良好,没有一处遭受灾害。二是农业生产能力提高到新水平。三期18个小区开发后,粮食和畜牧产品产量迅速增长,前两期7个小区新增产粮食14.5万吨,约占同期全市粮食新增量的30%,开发小区平均每个农业人口新增粮食560公斤。第三期11个小区,1995年新增粮食4.14万吨,占同期全市新增粮食8.3%。开发小区平均每个农业人口新增粮食208公斤,肉类8.4公斤,奶类5.2公斤,禽蛋6.9公斤,鱼3.9公斤。三是加快了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前两期11个小区开发后,农民人均收入普遍翻两番;第三期的1995年,农民人均收入比开发前翻了一番多。地处白浆土、又是九河下梢的依兰县倭肯河开发区团山子乡,由于进行旱田改水田的开发,人均收人大幅度提高,其中最贫困的后浪村人均收入由几百元猛增到2 400元,成为远近闻名的首富村。十年九涝的呼兰县孟家小区,开发前有占总户数21%的贫困户,现在不仅全部脱贫致富,而且还出现163户年纯收入(不包括多种经营和乡镇企业收入)达2万元左右的富户。四是开辟了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发展道路。所有耕地都变成"田成方,树成行,渠相连,路相通”的规格化农田。各村屯都得到了新式农机具的武装,机耕率达到80%以上,基本实现了规范化、规模化经营,农业生产经营效果提高到先进水平,前两期7个开发小区每投入1元钱,增产的粮食已达到2.23公斤。
哈尔滨市的三期小区开发所以取得成就,主要是农业综合开发与常规农业建设不同,它是在国家统一组织领导下,有其特定的以政府行为为主体,兼顾市场导向的行为目标,在实施过程中既有看得见的优惠政策和经济效益,又有强有力的行政措施作保障。
第一,按照工业项目管理的办法搞农业开发。全市的三期小区开发任务是按照国家统一安排,采用工业的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的。一是根据水土资源丰富、投资少、见效快、效益好的原则选择项目小区。二是立项前搞好调查研究和评估论证。三是申报项目时,自下而上申报,自上而下选项,层层把关。四是国家、省、市、县(市)各级实行不定期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补救。五是采取本级自验上级复验,一般和重点抽验相结合的办法验收。六是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建立严格的管护制度。采用这种工业的项目管理办法,不仅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开发任务,也克服了农业建设中容易产生盲目性和形式主义的弊端。
第二,实行国家投入为导向,农民投入为主体的资金积累投入机制。国家立项的开发资金,是由财政资金、银行专项贷款、集体自筹资金和农民集资以及引进资金组成。国家规定这部份资金由国家和地方按比例匹配,不受任何部门分割制约,完全用于农业综合开发。根据国家的要求,三期开发资金,除争取国家增加投入、扩大银行专项贷款外,积极开辟筹集资金途径:一是及时利用市、县(市)财政支持的匹配资金;二是充分利用县(市)、乡(镇)可以利用的资金,如收缴的土地占用税、乡(镇)、村提取的公积金,县(市)、乡(镇)两级乡镇企业以工补农的资金等。三是本着“谁开发、谁投资、谁使用、谁受益”的原则,组织好农民自筹,除投入自有资金外,允许以实物或劳务代替资金投入。由于采取这些有力措施,全市三期开发共完成投资10 799.1万元。其中,国家投资3 195.5万元,银行贷款847.9万元,地方配套4 423万元。农民自筹2 332.7万元。
第三,全方位实施超常规优惠政策。在三期开发中,为了充分调动农民参与开发的积极性,国家和地方都坚持实行超常规的优惠政策。对开发中治理改造的中低产田新增产的粮食和新开垦的耕地一律不缴纳承包费,可以延长承包期,并且免征农业税和农林特产税,5年不安排国家粮食定购任务等政策。在项目建设上,坚持优先安排开发小区内农民需要的柴油、化肥、农药、农膜等生产资料和钢材、水泥、木材等建筑材料。同时,还从资金、物资等方面积极扶持开发小区根据主导产业建立"龙头"企业的项目,按产业化要求,组建贸、工、农一体化"龙型"生产组织,延伸产业链条,搞好"原"字号农产品的转化增值。
第四,依靠科技进步。三期开发中,各小区普遍注意吸纳和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对于建设项目认真推行综合优质施工技术。在开发项目中,对粮食生产主要围绕"绿色"和"白色”革命,认真推广模式化栽培、地膜覆盖、保护地栽培新技术,其中玉米大垅双行覆膜、水稻旱育稀植、大豆垅三栽培技术已经取得明显的增产效果。对畜牧生产主要推行生猪直线育肥、奶牛高产和肉牛集中育肥、羊肉(毛)增产、蛋鸡高产及养鱼精养驯化等技术。在选育动、植物优良品种,促进农机结合,改良土壤,测土施肥,生物防治,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培训等方面都进行了大量工作。据测算,全市三期小区开发农业增产中的科技进步贡献率达45%以上。
第五,决策指挥系统比较得力。随着三期小区开发的实施,全市各级农业综合开发的职能机构,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已基本形成完整的决策指挥体系:市、县(市)、乡(镇)各级政府都由主要领导牵头,成立了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下设农业开发办公室,认真搞好农业开发小区项目的规划,评估论证,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申报审批,扩初设计,资金拨付,项目实施,检查验收,建后管护等工作,保证农业综合开发的深入发展。
(范 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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