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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普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通过恢复合作化时期农民人社老股金和集体积累折股到户办法,原村级集体经济普遍实行了股份合作制。1996年,全市原村级集体经济共有合作股份566 696股,股金11 117.1万元。其中,农民入社老股金股份148 725股,股金2 652.4万元;集体积累折股到户新股金股份417 971股,股金8 464.7万元(农民个人股份417 649股,股金7 300.2万元;村级集体机动股份322股,股金1 164.5万元)。有102个乡镇成立合作基金会,较好的85个,拥有资金9 404万元,每年可融资金8 800万元,年均分红300万元。
乡镇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发展较快。1996年,全市乡镇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2 621个,占乡镇企业总数近50%,吸纳资金4亿元,有1万名农民成为股东。乡镇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主要有老企业进行改造、乡镇集体新办、农民合伙兴办3种类型。
第一、第三产业实行股份合作制的数量逐年增多。1996年,全市农村一、三产业实行股份合作制的2 759个(上年121个),其中种植业90个,养殖业258个,林业2 191个,农机站(队)52个,水利设施63个,服务业105个。农户4 708户,股金4 009.2万元,其中集体的1 800万元,职工和农民个人的2 200万元。
种植业:一是由村里牵头,农户将承包土地使用权入股。二是由能人牵头,农户自愿将承包土地或资金入股,从事种植业和多种经营生产。
养殖业:一是由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出场地、技术、资金,农民出资出劳入股,进行养猪、养牛、养鸡等畜牧业生产。二是横向联合引资。南岗区王岗镇哈达村,1994年由区商委出资入股30万元,村出场地入股20万元,农民出资入股10万元共建养猪场,实行股份合作制,1995年末养猪2 000头。三是由能人牵头,吸收农民入股。
林业:一是将封山育林、植树造林任务分给农民,农民出资出劳进行造林入股,收益按股分红。二是集体出场地、资金、技术,农民出资、出劳入股兴办林场和小果园。三是合作人股进行综合开发。1994年,宾县有1 200多户农民通过出资出劳入股,完成封山育林36万亩,植树造林6.3万亩。呼兰县沈家镇致富村等6个村,集体出土地180亩,农户出资出劳入股,兴办果园和林场。宾县的宾西、松江、平房3个乡镇集体出地、农民出资出劳入股,联合开发荒山,进行林业和多种经营生产,开展服务、旅游项目。
机耕站(队)和水利部门,将国家、集体资产投入和吸收职工、农民资金作为股金,由机组人员和水利设施管理人员经营,所得收益按股分红。
服务业是由区、县(市)、农口和乡镇事业站牵头,出资金、技术、场地及设备等,吸收职工、干部、农民出资入股,从事经营农机加油、农技推广、供应农户生产资料、销售农副产品等服务项目。
农村信用社仍保留着合作股份。全市乡村信用社共有125个,农民股金1 293万元。少数信用社扩股,增加了新股金。(陈志和 关德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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