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哈尔滨市新闻出版局向市委、市政府呈报了《关于在新农村建中设立“农家书屋”建议的报告》。报告提出将原来乡镇文化站(室)中图书室的功能下移至行政村,甚至农民家,使农民能够方便地阅读书刊,并提出从行政村试点开始,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捐助为辅,实行农民自我管理,建立免费提供阅读服务的“农家书屋”。由帮扶单位启动,通过社会捐助,按每个行政村平均20平方米房间规划、配备500~1 000册图书、费用在2万元的标准进行规划和设置,逐季或逐年更新、充实新书,“农家书屋”的管理可由村委会负责,也可设在农户家,书屋管理人员由村民推荐产生,可义务服务,也可由帮扶单位负责给予适当补助,待全面推广后拟采用“会员制”方式,适当收取少量借阅费用(每户每年1~2元),保证管理人员的酬劳,使书屋能长久存在下去。“农家书屋”的书刊配送由市新闻出版局牵头,根据帮扶单位统计的需求数量,争取以最低的折扣向全省或省外出版单位征订适合农民阅读的书刊,由各帮扶单位送到“农家书屋”。报告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并召开协调会。会议决定将设立“农家书屋”工作纳入全市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之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