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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哈尔滨市新闻出版局依法行政,切实维护出版物市场的秩序。一是完成新闻出版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依据和执法职责,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授权下,依照法定职能和有关法定程序,在保证行政执法人员全部经市政府法制办培训合格,全部持证上岗进行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实施新闻出版行政执法职能,规范出版物市场的正常秩序。二是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全年无行政不作为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达100%,合法率达100%。三是执行行政处罚情况统计报表制度,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省新闻出版局,准确率达100%。同时开展行政执法投诉工作,建立了市新闻出版局行政执法投诉组织机构,截至年底,未发生投诉案件。
加强出版物市场监管培训工作力度,规范和促进出版物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在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中开展法制教育,引导倡导经营者遵守职业道德,严把进货关,杜绝非法出版物。适应出版市场的复杂变化,聘用出版物市场义务监督员。经过推荐审核,首批聘用了50名义务监督员,经过培训合格,已向受聘人员颁发检查证,并进行了有关业务培训。
建立健全出版物市场日常监管的长效机制。一是对非法出版物,要做到早发现、早查缴、早处置,完善情报预警、快速反应,联合封堵和案件查处。二是对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有害读物和信息,要反复清查、坚决取缔,建立进口、印刷复制、市场及网上传播等各个环节上的管理责任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三是对侵权盗版制品,要建立日常监管联合工作机制。通过严守入口渠道、严防市内翻印、严密清查市场、严禁网络传播、严查大案要案、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报告制度,对非法出版、制黄贩黄、侵权盗版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确保出版活动和出版物市场健康、繁荣、有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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