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专题  
 
 
《文化》
 
 
出版 版权
 
 
【出版物市场管理】
 
      2009年,在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有省、市出版社11家,其中哈尔滨市直管出版社1家;有2800余种国家、各省、市主办的各类报纸、期刊杂志在哈尔滨市发行,发行渠道主要是邮政局各网点和市区内的报刊亭。
    2009年,哈尔滨市针对出版物市场的实际问题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出版物市场监管力量。根据全国综合执法试点做法,省一级不单独设立执法队伍,按照新闻出版行政执法梳理的依据,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依据和职责,整合市一级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资源,理清职权,各个管理部门能够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管理公共事务。二是改进区县(市)文化行政部门对出版物市场的监管机制,在区县(市)文体局加挂新闻出版局牌子,形成市、区县(市)上下衔接,政令一致的局面。重点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度、“扫黄打非”信息通报制度、“扫黄打非”联席会议制度、“扫黄打非”案件交办制度,并将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关内容在哈尔滨市新闻出版局网站进行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全面监督。三是加强市“扫黄打非”办公室的综合、协调、组织、监督功能。通过设立出版物市场监管处承担全市“扫黄打非”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各方发挥作用。落实《哈尔滨市“扫黄打非”工作责任制》,对一些商场和集贸市场中,从事出版物经营的业户,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对无证照经营出版物的业户,坚决清出市场。商场、集贸市场的主办方,不得向无证照从事出版物经营的业户出租场地和摊位,违者追究主办方和主管单位的责任。各区县(市)文化行政部门严把经营出版物准入关,对进入商场、集贸市场经营出版物的业户,严格实行总量控制,合理布局,对于已批准的出版物经营业户相对集中场所,落实售前送审、派驻专人监管制度,做到守土有责,责任到人。四是把住出版物销售入口关,规范和促进出版物市场健康有序发展。2009年,对经营单位进一步增强政治稳定、文化安全的培训教育,在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中开展法制教育,引导倡导经营者遵守职业道德,严把进货关,坚决杜绝出版、印刷、发行具有危害社会稳定和严重政治问题的出版物,防止出现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淫秽色情出版物和低俗出版物泛滥的恶性事件发生。
 
     
  附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