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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哈尔滨市新闻出版局对全市印刷行业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通过以日常监管、法规培训、规范经营制度等形式,加大对印刷行业的监管力度,促进印刷企业的布局趋于合理,保证印刷能力和印量需求大体平衡,营造了良好的安全印刷环境。
2009年,全市有289家出版物经营单位参加年检,(含邮局网点25家),其中通过年检243家,未通过年检46家。印刷企业参加年检733家,其中通过年检638家,未通过年检95家。各项统计数据如下:全市出版物零售经营单位资产总额116896.65万元、从业人数1204人、销售码洋24059.59万元、利润1954.83万元、缴税610.84万元。印刷企业资产总额172366.02万元、对外贸易加工额80158.61万元、缴税35942.08万元、从业人数8204人、用纸量7516.96万吨2441.98万令、包装材料6.05万吨、塑料0.36万吨、制版3.55万批。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公安部《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的要求,继续将印刷品承印的“五项制度”(即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和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印发到全市800余家印刷企业,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管。
2009年,窗口审批工作通过改革审批方式,实行“阳光政务”。窗口工作人员重新整理《服务指南》,公开窗口职能、办事须知等审批服务事项;通过“一次性告知”制度,保证办事群众不用再跑第二趟就能够了解办事程序,一次性准备好办事所需材料,对审批服务工作进行科学合理地分类,减少办件的运转环节和时限。全年完成审批事项238件,协助相关处室发放文件200余份,其中印刷经营许可证158件、出版物经营许可证64件、内部资料性图书16件,全部提前办结。2009年,市新闻出版局重新整理制作印刷登记簿并发放到700余家印刷企业,继续加强承印制度的落实,督促全市印刷企业健全和完善承印管理制度,采取对印刷制版经营企业“实名制”管理的办法。从源头上遏制侵权盗版及各种非法出版活动。该办法在全省新闻出版系统进行推广宣传。
严厉打击非法印刷、复制活动,规范出版物印刷复制经营行为,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确保各个期间出版物市场秩序。2009年,哈尔滨市新闻出版局根据新闻出版总署、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对印刷、复制企业、出版物市场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落实《印刷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全市范围内印刷、复制企业进行专项检查行动,促进哈尔滨市印刷复制业健康发展。按照统一部署,检查人员切实做好“四个核查”:一是核查开办的印刷、复制企业是否符合《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所需求的条件,所需证照是否齐全。二是核查印刷复制企业是否按核定的经营范围从事印刷经营活动,印制手续是否合法有效。三是核查印刷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按《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和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印刷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四是核查印刷企业有无印制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和含有反动、淫秽、迷信内容及国家明令禁止印制的其他内容的出版物及印刷品,有无非法复制音像制品,有无印制假证件、假冒侵权商标标识、冒用和伪造产品质量标识、虚假广告和仿冒他人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有无印制侵权盗版出版物、印刷品和其他违规印刷行为等。全年对12家违规企业进行了处理,罚款额1万元。
重视行业人员培训,提升印刷从业人员的技能。2009年5月20~24日,组织来自78家印刷企业中的82名印刷企业负责人及从业人员进行了法规及技能培训。增强印刷企业管理水平,引进推荐ERP管理系统,使先进的信息化管理手段融入印刷企业。组织印刷企业厂长参加ERP管理软件使用培训,为印刷企业提供切实可行的服务。通过年检对全市印刷企业单位生产状况,进行建档备存,建立健全全市印刷行业统计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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