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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档案
 
 
【概况】
 
 
    自1988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正式施行。2月9日,市档案主管部门发出《关于开展1988年全市档案工作大检查的通知》,并组成20个检查组,依法对全市档案工作进行检查。据检查结果统计,在机构设置上,市直161个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已有60个单位设立了综合型档案处(科、室),还有部分中小型企业也建立了综合档案科或综合档案室。在制度建设上,各级档案管理部门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加强了对所属单位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1988年,全市专业档案工作也出现了新起色。全市12个文艺表演团体中,已有7个单位建立了文艺档案,市直重点中学也都相继建立了教学档案。市工商局召开了全市工商档案工作会议,并修改了《关于个体工商户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市档案馆成为永久保管全市重点档案的基地和各行各业进行科学研究和利用档案史料的中心。通过开展利用、交流、咨询等项服务工作,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全年共接待社会各方面利用档案的单位765个,接待查阅档案人员2 079人次,提供利用档案资料3 463卷(册),编辑出版了48.5万字的《哈尔滨大事记》》(1966-1985)。(郭淑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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