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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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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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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档案管理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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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档案局共同制定并印发了《哈尔滨市机关文书、档案管理升级评分标准》,在市法院、市建行试点的基础上,经考评验收,全年共有18个单位达到了省级管理标准。其中市级和直属机关9家,区级机关1家,县(市)直机关8家。(见附录"机关文书、档案管理升级单位”表)企业档案管理升级工作,重点在市属工商企业中开展。全年共有60个单位达到了国家和省级管理标准。其中市属企业52家,中央部署和省属企业8家。(见附表"企业档案管理升级单位"表)
(郭淑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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