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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档案
 
 
【概况】
 
 
    哈尔滨市解放后,档案工作不断发展,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档案事业已成为一项与全市经济、政治、军事、外事、科教、文化等活动紧密结合并具有广泛社会性的科学文化事业。
    1.机构设置与制度建设。哈尔滨解放初期,档案及其管理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秘书部门负责。全国解放后,建立了档案室。1951年6月25日,市政府首次颁布了《文书处理暂行办法》,其中对案卷的分类、整理、装订归档以及借阅等都做出了明确规定。1954年,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市委、市政府分别成立档案科,集中管理市级党、政机关的档案。1956年7月,全市第一次党的文书档案工作会议召开,讨论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哈尔滨市机关文书处理工作和档案工作暂行细则》(草案)。同年11月8日,市人民委员会也作出《关于加强档案工作的指示》,进一步明确档案工作的原则与标准。
    按照党中央《关于统一管理党政档案工作的通知》要求,1959年11月,经市委批准,成立了哈尔滨市档案管理处。负责统一管理全市重要的党政档案,并对基层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市档案管理处先后制定了《关于各机关文书部门不需要归档的文书材料范围和销毁办法的暂行规定》(草稿)、《关于加强城市建设技术档案工作的意见》,以及《关于哈尔滨市城市基本建设档案管理暂行简则》(草案)等文件与工作制度。在此期间,国家在哈尔滨市重点建设的13个大型企业均建立了保管科技档案的机构。
    "文化大革命"期间,档案机构有的被砸烂,有的被撤销,一度出现无人管理、无章可循的混乱局面,大量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丢失或被烧毁。1969年9月,由于战备需要,市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档案馆,1972年9月恢复了市档案管理处。
    1979年3月市委正式组建市档案局。1985年,按照中央关于调整档案工作领导体制的29号文件精神,市档案局列入市政府序列,并明确了基本职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结合哈尔滨市实际建立档案工作制度,实施改革措施,制定全市档案工作宏观规划及年度计划;强化档案管理部门、各单位的各类档案工作,对各级各类档案工作实行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培训档案工作干部,协助区、县及市属各部门搞好档案专业教育。其目标是在全市范围内达到档案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与现代化。市档案局成立后,于1981年3月,同市建委、市经委、市农委、市科委联合召开了全市科技档案工作会议,要求各单位把科技档案工作纳入技术管理、科研管理和生产管理之中。1983年10月,召开全市档案工作会议,印发了(1983~1990年哈尔滨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草案);1986年,又召开全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档案工作会议。到1986年底,全市档案机构通过理顺关系,基本上形成了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体系与网络。市属2个县(市)、7个区,有4个建立了档案局。全市各专业主管机关及公检法部门,有1/3建立了档案室。大中型企业和研究所基本上建立了档案机构,其中档案科43个,档案室188个。全市已有各级各类档案馆4个,其中地方综合性档案馆3个,城建档案馆1个。
    2.种类结构与载体形式。全市各级档案部门保管的档案,已开始向门类齐全、结构合理、载体多样的方向发展。既注重保存以党政机关档案为主的文书档案,又加强了对生产、科研、基本建设等单位形成的科学技术档案,以及财会、教学、艺术、诉讼、统计、工商税收、病历等专业档案的收集与管理。1983~1985年,结合哈尔滨市地方企业整顿验收,市档案管理部门对全市的科技档案工作进行了整顿验收,共有144个地方企业达到了标准。从档案的有机构成来看,已经由单纯的文字记录的纸张载体形式,扩大到声像记录的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等多种载体形式。在档案的管理和应用方面,正在由传统的手工管理,向以电子计算机为主的现代化管理转变。有的单位已开始利用缩微照像、静电复印等手段来改善档案的保护条件和利用条件。
    3.编研成果与利用效益。各级档案部门围绕哈尔滨市的经济建设、体制改革、端正党风、对外交往等工作,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共编写了《重要文件汇编》、《大事记》、《企业年鉴》、《档案资料介绍》、《档案馆指南》、《全宗介绍》等十几种档案、资料汇编。为纪念哈尔滨解放40周年,市档案馆编辑出版了《哈尔滨大事记》、《市委文件选编》、《支援前线》、《政权建设》等4部书,计79万字。在档案的宣传和利用工作中,早在1959年2月11日~28日,市委、市人委就在市教师俱乐部举办了"哈尔滨市档案、资料利用工作展览会",共设11个馆,参观人数达2 936人次。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各级档案部门积极贯彻党的开放历史档案方针,有效地发挥馆(室)藏档案的作用。在政治方面,档案为落实政策、平反冤假错案、核查清理"三种人"等项工作提供了依据;在经济方面,科学技术档案发挥了其在经济体制改革、搞活企业、加强技术管理、提高产品质量、组织技术开发、设备维修和科学研究等工作中的监督、凭证与参考作用。有关房地产方面的专业档案,在确定外侨产权、结算定息等方面也发挥了凭证作用。在文化教育方面,档案为社会科学研究、编史修志、文艺创作等提供了第一手材料。哈尔滨市档案馆先后接待了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长春电影制片厂等单位,为拍摄电视连续剧《夜幕下的哈尔滨》、电影《死证》、《美丽的囚徒》等提供了反映哈尔滨建筑、街道及人物风貌的历史资料及照片。此外,档案还为个人查找资历、学历、职称等提供了凭证。
    4.理论研究与学术活动。1985年2月,成立了群众性的学术团体--哈尔滨市档案学会,共吸收会员180人。为培养档案学术研究队伍,市档案学会围绕档案学理论与工作实践,举办了全市第一次档案学术讨论会,共组织交流42篇学术论文。其中有5篇被省档案学会评为优秀论文。此外,全市还组织了文书档案协作组17个,科技档案协作组6个。从1986年开始,由市档案局、市档案学会共同编辑出版了内部业务刊物《哈尔滨档案》。
    5.干部培训与专业教育。从1953年起,先后派出干部到中国人民大学档案系进修档案专业。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市档案管理部门把提高档案干部专业理论水平与业务工作能力做为工作目标之一,共举办档案业务讲座、训练班5次;协助各专业系统举办6次。参加学习的人员达2 300多人次。档案干部队伍的结构已开始发生变化。市、县档案局(馆)和市直单位的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已达2 500人。从这支队伍的知识结构看,其中工程师(馆员)123人,助理工程师(助理馆员)180人。大、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已占69.2%。从1982年11月到1983年8月,第一次在全市开展了档案专业业务职称评定的试点工作。在档案专业教育方面,采取了多种形式。并注重多层次培养。在哈尔滨大学、市直机关职工大学、市广播电视大学等学校设立了档案大专班;在市第一女子高级职业中学、市第十三职业中学设立了文秘档案中专班。此外,还输送在职档案干部到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院、黑龙江大学历史系档案专业进修。
    全市档案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有的部门和领导对档案工作重视不够,机构编制和经费不足的困难没能得到及时解决;二是档案馆(室)的基础设施薄弱,库房简陋、陈旧,与国家《档案法》的要求距离较大;三是有些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不健全,工作人员数量和素质都不适应工作发展的需要;四是档案学理论与技术的研究工作开展得不够广泛,研究水平也有待提高。(郭淑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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