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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工商行政管理》
 
 
第一篇 市场管理
 
 
第二章 监督管理
 
 
第五节 创建文明市场
 
 
  1984年,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开展了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
德,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党“五讲四美三热爱”
为中心内容的创建文明市场活动。通过文明市场活动,集贸市场的场容场貌和交易秩序大有
改观,呈现一派“活而不乱,管而不死”的生动局面。
  1985年,创建文明市场活动有了新的发展,增加了争创优美环境,建立优良秩序,搞好
优质服务,开展依法管理的内容。在工商干部和个体业者中开展以“依法管理、文明服务、
文明经商、优质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竞赛活动。“依法管理、文明服务”为市场管理人员要
认真贯彻执行《八大纪律十项注意》和《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守则》,实行礼貌用语,做到文
明管理,礼貌服务,落实好各级各类人员的岗位责任制,不发生违章违纪现象,不发生损害
消费者利益的事件。“文明经商、优质服务”为个体业者要认真做到“八不、一遵守”,不
短斤少两,不掺杂使假,不贩卖假冒商品,不哄抬物价,不欺行霸市,不强买强卖,不违法
经营,不讲粗话、脏话,遵守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南岗建设街管理所先后6次组织各行业
个体业者参加文明经商座谈会,业者在市场内拾到的钱、物及时投到管理所,并协助找到失
主。文明服务,文明经商蔚然成风。
  1986年,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国家工商局和省工商局的指示精神,制定了《关
于开展创建“文明集市”竞赛活动的实施方案》。方案规定文明市场要做到“四好”,即活
跃购销好,规范建设好,卫生秩序好,依法管理好;要达到“三治三优”,即治脏创造优美
环境,治乱创立优良秩序,治差搞好优质服务;要体现“两信两文明”,即质量信得过,计
量信得过;管理人员文明管理,个体业者文明经商。
  方案公布后,各区、县(市)工商局认真贯彻执行,在全市集贸市场内开展了以“四好”
为目标,以“三治三优”为重点,以开展“两信两文明”竞赛活动为主要内容的争创文明市
场的活动,个体业者守法经营意识明显增强,涌现出质量信得过的个体户470人,计量信得
过的个体户636人,文明经商、优质服务的个体户241人。有2处被评为省级文明市场,有9处
被评为市级文明市场。
  1987年,哈尔滨市为把创造文明市场竞赛活动引向深入,不断提高城乡集市贸易的管理
水平,以中共十二届六中全会《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为指针,在全
市城乡集贸市场广泛开展以“三优、两信、两文明”为主要内容的创建文明市场竞赛活动。
“三优”,即治脏改善场容场貌,创造优美环境;治乱搞好综合治理,建立优良秩序;治差
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优质服务。“两信”,即在业者中广泛开展“计量信得过”和“质
量信得过”竞赛活动。“两文明”,即在全体市场管理人员中开展依法管理、文明服务竞赛
活动;在业者中开展文明经商、礼貌待客竞赛活动。文明市场的基本条件,业务基础建设要
做到“三档、五制、七簿、四公开”。“三档”,即市场基础档案、个体业户档案,治安管
理档案。“五制”,即市场管理岗位责任制,行业管理制度,收费罚没制度,卫生保洁制度
和综合治理制度。“七簿”,即日成交情况登记簿,市场重大事件登记簿,处理违章违法案
件登记簿,行情信息和引缺泄余登记簿,公平秤登记簿,市场管理岗位责任制考核登记簿,
法制宣传教育和来信来访登记簿。“四公开”,即市场管理人员照片、编号公开,市场管理
的政策法规公开,各地行情信息和参考价格公开,文明经商与违章违法典型公开。
  规范化管理要做到“一卡、两签、三净、四统一”。“一卡”,即要求食品、轻工、家
俱等行业的经营者要向顾客赠送标有商品名称、业者姓名或摊(床)位号码、售出时间等项
内容商品信誉卡(袋)或保修证。“两签”,即要求经营业者佩戴胸签,要悬挂统一价格标
签。“三净”,即要求经营业者做到净菜,净果,净蛋上市,保持摊位周围的清洁卫生。
“四统一”,即按照各行业的不同特点,统一售货摊车、统一售货容器,统一卫生用具、统
一从业人员着装。
  经营业者要做到“一懂、三包、五有和七不准”。“一懂”,即业者要懂市场管理的政
策法规和对本行业的有关规定。“三包”,即业者要包个人卫生、食品卫生和摊位周围的环
境卫生。“五有”,即业者要有笤帚、撮子、抹布、防尘防蝇措施和熟食食品经营者要有消
毒器具。“七不准”,即业者不准出售国家、省市明令禁止出售的商品和伪劣商品,不准经
营腐败变质和有毒有害食品,不准无证经营乱摆乱设和场外交易,不准欺行霸市、强买强卖、
扰乱市场秩序,不准哄抬物价、掺杂使假、短斤少两、欺骗顾客,不准抢购紧俏商品加价倒
卖,不准乱泼乱倒污水,污染周围环境。
  市场管理人员要依法管理、文明服务做到“八不准”,即未经批准,不准为任何单位和
个人办理或换发证明;不准私自为临时推销商品的单位和个人安排摊位;不准多收、少收和
漏收市场管理费;不准利用职权敲诈勒索个体业者;不准私自挪用市场管理费和罚没款,私
分或擅自处理罚没物;不准向业者借款或赊欠物品;不准在管辖区内向个体业者购买商品,
特殊情况须经所长批准;不准对业者和顾客耍态度,讲粗话、脏话。
  根据《实施方案》,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采取自检、抽检和联检、联评相结合的办
法进行了综合评定,并推广了道外南十六市场管理所“坚持管理、育人两手抓”的经验,推
动了文明市场的建设。全市有5处市场被评为省级文明市场,有15处市场被评为市级文明市
场。
  1988年,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加强集贸市场管理中,确定以突出重点,重点创建
的原则,扩大了创建范围,开展了创建国家级市场活动和继续开展以“三优、两信、两文明”
的文明市场竞赛活动,使每个市场、摊区都有平等竞争的机会。市、区、县(市)工商行政
管理局加强了文明市场的考评工作,坚持了以抽查为主,联查为辅,自查、互查和检查相结
合的考评制度,有效地提高了市场管理水平。南岗站前农贸批发市场、道外南十六综合市场
被国家工商局授予全国文明集贸市场称号,建设街综合市场、透笼街农贸市场、三棵树综合
市场继续保持省级文明市场称号,透笼街家具市场、动力哈安市场、奋斗路人防地下商业街
也跨入省级文明市场行列,16处市场达到市级文明市场标准。还评定出区、县级文明市场3
个,文明摊区2个。开展文明市场创建活动,个体业者队伍发生了变化,绝大多数经营者讲
究信誉,文明经营,礼貌待客,全市共评出127个优质服务个体户。
  1989年,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认真组织集贸市场文明竞赛,市场管理工作全面纳入
文明市场考核中。继续开展以“三优、两信、两文明”为中心内容的文明市场竞赛活动,实
行联查、抽查和评议相结合,以抽查、评议为主的文明市场评比方法。本着从严要求、从严
检查、从严评比,巩固创建成果,提高文明水平的原则,从严制定综合农贸市场、轻工市场、
家具市场和批发市场4类检查评比标准,组织了3次全面检查考评,取消了各区、县(市)工
商局评定的文明市场。通过检查评比,全市新涌现出市级文明市场4处。其间,还在3—10月,
举行了“三文明”(说文明话,做文明事,当文明人)优质服务新闻杯大赛,把“三文明”
大赛同创建文明市场活动结合了起来。道外南十六综合市场、南岗区站前农贸批发市场等9
处集贸市场荣获“三文明”优质服务金杯,道外南头轻工市场、道里区透笼农贸市场、阿城
玉泉市场等15处集贸市场荣获“三文明”大赛银杯奖。有75名个体业者获得金牌,950名获
得银牌。全市个体劳动者的思想素质、法制观念有了明显增强。致富不忘国家,全年向国家
纳税6000万元,认购国库券469万元,各种社会捐款182万元,有力地支援了地方经济建设。
  1990年,根据省工商行政管理局《1990年文明市场评比方案》,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
局制定了《市级文明市场评比方案》和《对出现错误的市级文明市场处罚办法》,制订出以
场容场貌好,市场信誉好,交易秩序好,内务建设好,干部素质好的“五好”为中心内容的
文明市场标准,实行了三查制,即日常抽查记实扣分,定期检查单项打分,集中联查全面评
分。每次检查,都有针对性的评分标准和检查的重点内容。在中国哈尔滨对外经济贸易洽谈
会期间,检查文明市场主要检查场容场貌;在创建卫生城期间,文明市场检查的重点为环境
卫生、食品卫生和业者卫生知识。市工商局积极有效地工作,提高了市场管理水平,新的文
明市场脱颖而出。继道外南十六综合市场、南岗站前农贸批发市场之后,又有道里透笼农贸
市场和轻工市场跨入全国文明市场行列;省级文明市场由上年的7处增到11处。市级文明市
场有17处。
  同年,哈市工商局按照市“三文明”大赛组委会的部署,制定了详细的升级达标方案,
明确了竞赛的标准和“三查”、“一议”的评比方法。“三查”,即自查、抽查、联查;
“一议”,即由市工商局大赛办公室根据三查情况进行综合评议,最后提出审定结果。经全面
评定,道里区透笼街家具市场被授予“三文明”竞赛活动金杯标兵单位,另有9处市场被评
为金杯单位,16处市场被评为银杯单位,有30处市场被命名为“三文明”达标单位,为深入
创建文明市场活动起到了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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