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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工商行政管理》
 
 
 
 
 
 
第三篇 个体私营经济管理
 
 
  哈尔滨解放后,经过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后,仅有少量个体工商户。之后,从
集体经济组织中分化出一部分,在社会自发产生出一部分小手工业、修理业和小商贩。至
1957年,全市共有1513户,其中工业1391户,商业122户。1958年,哈尔滨市贯彻中共中央
《关于继续对残存的私营工业、个体手工业和对小商小贩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指示》,多数
个体、工商户“升级”为集体企业,“过渡”为全民企业。1961年,哈尔滨市贯彻中共中央
“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开放26个农贸摊区,允许农民把交售有余的农副
产品拿到市场上出售,增加了一批商贩。中共八届十中全会提出狠抓“阶级斗争”,“文化
大革命”期间提出“割资本主义尾巴”,至1976年,全市个体工商户仅剩610户,主要从事卖
冰棍、修鞋和修钢笔等行业。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哈尔滨市认真贯彻落实改革开放的总方针,全市个体户发展
迅速,在振兴地区经济,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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