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市志  
 
 
《哈尔滨市志 工商行政管理》
 
 
 
 
 
 
第一篇 市场管理
 
 
  哈尔滨地区的集市贸易始于清朝末期,最初在哈尔滨火车站前有一些商贩出卖熟食品和
农副产品。随着哈尔滨的开发,人口的增多,傅家甸(道外)、香坊和荒山嘴子等地陆续形
成了集市贸易市场。民国时期,哈尔滨集贸市场得到发展。
  哈尔滨沦陷后,伪满洲国政府在日本侵略者的控制下,制定了一整套经济“统制”法规,
对重要物资和生活必需品都实行专卖、配给和垄断。哈尔滨市的集贸市场在伪市公署实业处
商工科的管辖下,对牲畜、鲜果、粮谷、肉禽、农产品交易等实行严格统制,造成物资奇缺、
黑市泛滥、物价暴涨、民不聊生。
  哈尔滨解放后,市政府贯彻执行“东北解放区境内贸易自由”的方针,组织私商下乡收
购,允许商品贩运和城乡物资自由流通,对城市自由摊贩普查登记整顿,指定经营地点集中
管理,集市贸易有了新的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文化大革命”前夕,集贸市场时起时落。1950年哈尔滨市有集
贸市场16处。1958年在实现人民公社化的过程中,取消了社员的自留地和家庭副业,把长途
贩运视为投机倒把行为加以打击,把农民出售自食有余、调剂余缺的农副产品视为弃农经商
加以限制和取缔,关闭了集贸市场。1962年8月,在清理整顿自发形成的集贸市场的基础上,
哈尔滨市确定了23处集贸市场,其中农副产品市场19处,水产市场2处,旧物市场和牲畜市
场各1处。总成交额1097万元。
  “文化大革命”期间,在“左”的思想的影响下,集贸市场受到严重冲击,哈尔滨市在
对集市贸易管理上出现“宁左勿右”,“宁严勿宽”,限制过严,管理过死的偏差,又一次
关闭了集贸市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党的“对外开放,对内搞活”方针指引下,哈尔滨市的集贸
市场发生了历史性转机,恢复和发展了传统的集贸市场,允许农副产品长途贩运,市场数量
逐年增加,市场场地不断扩大。至1990年,集贸市场已发展到215处,比1978年增长了11.94
倍,成交额14亿元。市场设施也不断改善,其中90%以上的市场有顶棚和售货柜台,共建成
封闭式市场8处,49164平方米,棚顶式市场43处,102498平方米,售货台15352延长米。累
计投资6332万元,其中市场管理费投入5282万元,各级财政拨款155万元,社会集资833万元,
其他方面投入62万元。在这些集贸市场中,有农副产品市场45处,轻工市场10处,综合市场
28处,专业市场14处,批发市场5处,早晚市3处,摊区110处,形成了大中小结合、专业与
综合结合、集中与分散结合、城乡结合、行业配套的集贸市场体系和网络。
  在市场管理上,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始终坚持“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原则,把
工作重点放在完善市场功能,提高市场效能上,加强监督管理,全面整顿市场秩序,完善市
场设施,改善场容场貌,强化对业者的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努力实现集贸市场的规范
化。全市集贸市场中被评为国家级文明市场4处,省级文明市场11处,市级文明市场17处,
在促进生产,活跃流通,增强中心城市的幅射能力,振兴地区经济,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发
挥了积极作用。
 
     
  附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