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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小手工业者和小商小贩人数少、登记项目简单,没有更多的
档案材料。“文化大革命”期间,个体私营经济档案材料严重遗失,未予以保存。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个体经济迅速发展,市工商局建立了个体工商户档案,加
强了管理。1980年,设立卡片、台帐表簿,形成了工商户的档案。
1983年12月,市工商局为了统一全市个体工商户的档卡,完善档案管理,下发了《关于
统一全市个体工商户档卡手续制度的意见》,要求全市统一建立“一档”、“一卡”、“三
表”、“四簿”、“一索引”制度。“一档”为一户一档,包括开业申请书,休、废、转、
变申请表,违章违法处理结案材料,经营活动评比记实材料,先进事迹材料等资料。“一卡”
为一户一卡。“三表”为个体劳动者开业申请表,个体工商户违章违法处理登记表,个体工
商户休、废、转、变申报表。“四簿”为个体劳动者开业登记簿,个体工商业户违章违法处
理登记簿,个体工商户休、废、转、变登记簿,个体工商户缴纳管理费登记簿。“一索引”
为个体工商户档案索引簿。全市个体户档案步入统一化、规范化轨道。
1987年10月,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又颁布《关于个体工商户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各区工
商行政管理局相继增添了档案柜、档案盒,以及各种规范化的表簿,档案样式一律采用卷写
式。
1988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制定了档案卷皮、目录、档案用纸(开、废、转、变、
停业等用纸)。并在道里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兆麟工商管理所召开了基层管理所落实市工商局
《关于个体工商户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现场会,推广兆麟工商管理所对个体档案管理“一
户一档”装订成卷、“十户一盒”集中保管的经验,进一步推动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普及化。
道里、道外、南岗区的工商局还建立了档案室,设专人管理。
1989年,个体、私营企业登记注册的档案资料开始输入微机。至1990年,各种数据和资
料可随时通过微机提取,充分发挥了档案的使用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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