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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工商行政管理》
 
 
第九篇 机构、队伍、工商团体
 
 
第三章 工商团体
 
 
第四节 市消费者协会
 
 
  哈尔滨市消费者协会成立于1984年11月30日。主要任务为反映广大消费者愿望和要求,
保护消费者的正当利益;对消费品质量、价格进行监督;接受群众咨询,指导群众消费;参
加维护消费利益的国际活动。在首届代表大会上,李培福当选为名誉会长,杨诚当选为会长,
王永太当选为秘书长,魏振铎当选为副秘书长。1985年11月,市消费者协会领导机构有了部
分调整,王洁纯任会长,郝嘉信任副会长。
  1985年,市消费者协会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会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市卫生局先
后对全市53个医院、药店和兼营药品的企业进行了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假药两万盒,价值
人民币3万余元。
  1986年始,市消费者协会加强了消费者投诉工作的领导和查处工作,全年共受理消费者
投诉1074件,其中消费者撤诉的有1%,其余都做到了投诉有回音,件件有结果。1987年,
全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127件(不包括来访和电话咨询数),已处理1104件,占投诉总数的
98%,使消费者免受经济损失60余万元。
  1989年7月19—25日,根据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关于对部分冷饮商品检查的通知》精
神,市消费者协会同市技术监督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食品协会、市冷饮办对全市7个
区、14个系统、22个冷饮制品厂、13个冷饮厅、4个汽水厂和4个代销网点冷饮商品进行联合
检查。对存在降低投料标准,环境卫生差,销售假冒商品,违价现象屡禁不止的厂家和有关
人员给予了罚款处理。
  为落实李鹏总理“消费者协会要成为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的指示,市消费者协会加大
了工作力度,全方位开展监督检查。1990年共受理投诉案4554件, 解决4383件, 解决率达
95.4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96680元。接待来访8955次。市消费者协会受到广大消费
者赞扬和好评,收到表扬信283封,锦旗牌匾2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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