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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经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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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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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处理走私违法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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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把查处走私违法工作的重点转移到对企业单位的走私活动和利用货运渠道,特别是利用加工贸易渠道进行重大走私的案件查处上。1988年共查获走私违法案件31起,私货估价352万元,罚没收入103万元。
在查处走私违法案件中,主要做了6项工作。一是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抓大案;二是密切查私人员与业务现场、后续管理人员的合作配合;三是认真清理积案,罚没款项及时缴库;四是积极协助兄弟海关查办案件,认真完成总署交办的案件8起,私货价值700万元;五是加强与公安、税收等部门的联系配合,共同办案;六是坚持依法办案,提高执法水平。(高建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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