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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经贸》
 
 
海关
 
 
【坚持“促进为主”方针,提高把关服务水平】
 
 
    1987年,是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实施细则的一年。全年海关共监管进出口货物112万吨,进出境印刷品48万件,进出境邮包和行李物品3万件}查处走私案件63起,价值495万元,罚没收入72万元;征收进口税1.2亿元,为全省减免进口关税5 000万元。一年来,哈尔滨关在坚持"促进为主"方针,努力提高把关服务水平上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严密监管制度,完善配套改革。一是从基础工作入手,进一步制定、修改和完善了货运监管、审批减免税、新贸核销等近20项工作制度。全关区不断理顺工作关系,严密监管程序,为监管工作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奠定了基础。二是抓主要环节,严格审单和许可证管理。选拔外语好、业务熟练的干部负责审单工作,加强复核。三是加强征税的审价、复核工作。充分利用价格资料,注意与有关部门互通价格信息,密切与现场配合,做到估价正确、归类准确、征税及时。对重点项目进口货物的计税价格,尤其对合同规定有回扣的商品,严格查阅合同,认真核实后才征税款,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年内共纠正错报价格15宗,补征税款25万元。四是严格按国家规定审批减免税,坚持三级负责的审批制度,定期复查,没有发现擅自减免税和错批减税的现象。对拖欠税款的30多个单位,组织人力进行调查,区分情况,请银行、审计部门配合,采取措施扣缴欠税,共追缴入库162万元。五是针对统计工作环节多、项目比较复杂、要求高的特点,严格了检查复核制度,严密了批准上报手续,避免漏报、误报和迟报等问题。
    2.文明把关,为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搞好服务。一是主动与满洲里海关、天津新港海关联系,扩大进口转关监管货物范围,建立了关与关之间转关运输货物的监管联系配合办法,方便了外贸部门和有关单位。二是改变了过去省内进出口转关货物统由哈尔滨关监管验放的做法,将所属海关附近地区的进出口转关货物逐步划给所属海关进行监管。三是面向企业,当好参谋,先后参加省、市有关企业引进项目论证会20余次,为企业决策、搞好利用外资和技改出谋献策。四是克服人力不足的困难,派人到省外运公司进口物资分拨站实行24小时值班,做到监管货物随到随验放,减少了货物压库时间。五是支持地方有关部门设立出国人员服务部,为出国工作人员购物提供了方便。自9月份开业以来,共接待出国工作人员l 224人次,购置重点物品价值达240万元人民币,征收税款30余万元。六是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对特殊情况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给予适当照顾。对地方企业引进生产设备,要求减免税的,凡符合政策规定的,及时办理减免税手续。对不符合规定而企业又确有困难的,上报海关总署,帮助地方政府和企业解决困难。一年来,经哈尔滨海关报请海关总署对省内引进先进设备、装修旅游宾馆等项目特准减免税达1 000余万元。七是支持对苏地方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的发展。在对中苏双方洽谈贸易进出境人员的监管中.和对进出口货物的验放过程中,尽可能简化手续,提供方便。
    3.积极开展反走私斗争,严肃处理违反海关法的案件。通过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向公安、税务等部门宣传当前走私活动的特点、动向,以及有关查私工作的法令、规定,建立联系配合制度,密切协作配合关系。新《海关法》实施后,及时调整了查私部门的职责范围,把查处走私违法案件工作的重点放在打击企事业单位和利用来料加工进行的走私违法活动上,与现场加强配合,注意从货运监管环节发现走私违法线索。工作中采取分片包干双人包案的办法,坚持文明办案,重证据,做到定性准确,处罚得当,不徇私情,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全年共查处走私案件62起,案值4 805 691元,罚没收入666 329元。查扣进口反动、淫秽、宗教渗透印刷品58件。
    4.新《海关法》实施后,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介广泛进行宣传。向地方党政领导机关和有关单位分发并宣讲《海关法》。举办两期以学习新《海关法》和报关基本知识为内容的报关员培训班,培训人员220名。并就贯彻执行新《海关法》的配合问题与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邮局、银行等部门进行了协商,理顺了关系。与省内5家银行制定扣缴拖欠税款的办法。同时,还主动为外贸等有关部门提供信息,开展咨询服务。
    5.加强和完善后续管理工作,调配和充实了业务骨干,调整了货管现场与后续管理的分工,从审批减免税到审单、验货、放行、核销、结关,实行"一条龙"监管程序,严密手续制度,堵塞漏洞。对1984年以来特定减免税的档案资料进行核查整理,建立了后续管理卡片,为搞好核销工作打下基础。通过对省纺织品出口公司进料加工合同进行核销,查出违法案件7宗,已补税34万元。经过核查,初步认定省外贸包装分公司、哈尔滨飞机制造公司等单位为"信得过企业”。(王乐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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