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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哈尔滨市审计局开展了《哈尔滨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和《哈尔滨市本级税收计划执行情况审计》。预算执行审计内容更加深化,形成了以预算编制和执行审计为依托,以预算支出审计为重点,以部门预算、政府性投资计划、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公共性往来资金、专项资金为主要对象的预算执行审计新格局。将财政直接管理和游离于财政监管外的公共性间歇资金等全部纳入审计监督范围,重点评估游离于财政监督之外的各项基金、保证金、押金等公共性间歇资金的安全性和风险性,更加全面地反映了预算执行情况。
2008年,预算执行审计查出应缴未缴预算收入19658万元、预算资金二次分配过程中在项目主管部门沉淀3651万元、虚列支出2597万元,并查出部分建设项目未进行工程招投标或向无施工资质单位发包以及城市综合整治项目缺乏资金保障等问题。市长张效廉对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的专题报告作出批示,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批示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市审计局代哈尔滨市政府向哈尔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所作的《200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得到人大代表的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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