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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审计事务所在市审计局的管理和指导下,1988年,在业务工作上,积极探索,业务范围不断扩大。全年接受各方面委托,完成各类查证、鉴证和咨询业务共计1 597项。主要是:(1)对新办企业注册资金的验证业务。根据市工商局、财政局、审计局、物价局《关于对工商企业注册资金进行验资的通知》,市审计事务所在1988年共办理1 220户新办企业、3l 147万元注册资金的验证业务。通过验证,发现有362户资金不实,其中有23户根本无资金,控制了皮包公司的出现。(2)对企业财产抵押贷款的审计公证。1988年,市审计事务所先后同市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多次协商,分别达成了财产抵押贷款和发行债券、股票实行审计公证的协议。认定86户企业、10 630万元的抵押财产为有效财产,使银行发放贷款有了安全保证。(3)受市税务局委托,开展了检查和收缴偷漏税款业务。全年检查了19户企业,查出偷漏税款127万元,已收缴入库56万元。(4)受市总工会委托,开展清理和收缴拖欠工会经费业务。收回漏缴、欠缴的工会经费33万多元。(5)受聘担任企业常年审计、财会顾问。1988年,由原来的16户企业发展到69户,从1家1户单独聘用发展到全行业集中聘用。服务项目从理顺帐目、帮助财会人员提高业务素质,到帮助企业进行财税物价自查、参与企业经营决策。此外,市审计事务所还接受市劳动局、松江电炉厂、省建设银行地方投资处等39个单位的委托,清理回收往来欠款达297.5万元;接受企业和主管部门的委托,对承包租赁经营企业的财产进行核实;接受司法部门的委托,对经济案件进行鉴证,以及对集体企业进行财务收支审计,厂长(经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各种财产纠纷案件进行审计鉴证等共有14项业务。
为不断提高审计、财会人员的业务水平,市审计事务所抓紧了专业培训工作。1988年,举办各种培训班16期,培训审计、会计专业人员1 033名。(陈开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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