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初中俄开埠通商,松花江水上运输通道曾起过重要作用。1903年中东(亦称东清)铁路建成通车以后,做为当时北满国际贸易中心和交通枢纽的哈尔滨,水上贸易货运仍超着重要的辅助运输作用。
哈埠中俄(苏)水运贸易的兴起
《中俄瑷珲条约》和《中俄北京条约》签定后,黑龙江、乌苏里江便成为中俄两国界河。1905年中俄《松花江航行条约》使沙俄商船取得了在我国内河松花江航行的特权。从而使哈尔滨港逐渐成为进出物资中转的枢纽。
哈尔滨与世界各国有正式对外经济联系和对外贸易关系,是1903年中东铁路建成通车和1907年哈尔滨正式辟为商埠后井始并逐步扩大的。在1903年中东铁路建成通车前,进出口贸易主要靠水路运输,贸易对象主要是俄国。据俄国官方公布的中俄贸易统计,19世纪后期,俄国从中国东北北部进口的粮食至少有4-5百万普特(一普特合16.38公斤)。从中国的进口值1850年为7,446千卢布;1890年为25,400千卢布,1893年为33,185千卢布。19世纪90年代,沙俄同中国东北的不平等贸易总额约1,700万卢布左右。以哈尔滨为中心的松花江流域是外国商品倾销的重要市场,每年出售的外国商品(以俄国商品为主)达300万卢布。这一时期外国侨民纷至沓来,麇集哈尔滨进行经济角逐。在此期间,经哈尔滨转运的进出口物资,除大部分由铁路运输外,其余部分则由船舶经松花江、黑龙江运往俄境。中东铁路设船舶部后,开辟松花江上自吉林、扶余,下至富锦,同江航线,继而将运输货物航线延至黑龙江俄境尼古拉耶夫斯克(即庙街)。据不完全统计,自1909年至1919年,由松花江运往俄境的粮谷约38万多吨,其中:由船舶集运哈尔滨经中东铁路运往符拉迪沃斯托克(即海参崴)的占86%,由船舶直接运送到尼古拉耶夫斯克的占14%。1914年以后,凡由松花江各口岸出口运往俄境的粮谷,均由中东铁路船舶部的船只先运往哈尔滨港,继而由铁路运往符拉迪沃斯托克。1917年,沙俄在松、黑、乌、嫩四江年货运量在123万吨以上。其中仅松花江各口岸运到俄国的物资就达到170-80万吨。哈尔滨港做为松花江干流的大港,进出量约占黑龙江水系各干流的85%以上。
1919年以后,黑龙江民族航运业逐步兴起,并很快步入中兴时期。为挽回航权航运,振兴航业,采取大量购买俄人船只、合并航运企业、官商联办航运企业等一系列相应措施,中国民族航运业的运量渐次超过苏方。仅1918年至1923年6年间,中苏船队货运量相比较,中国船运哈尔滨港转口谷类和进出口杂货的货运量超过苏方船舶货运量的3.5倍。1922年以后,戊通公司伯力分公司被封闭,两国间的水运贸易时断时续,不甚景气。1924年,东北当局下令,外国船只以同江海关为止点,禁止在中国内河一松花江上行驶。苏方船舶在中国收回松花江航权后,中止了在松花江上航行。至此,黑龙江民族航运业又有了新的发展,在黑、松、乌、嫩四江皆有中国船舶航行,航运里程扩大到近5,000公里。至1930年秋,为便利水陆联运,当时的中国当局,将官、商船主57家,310艘船舶联合在一起,成立了"哈尔滨航政局"和"哈尔滨官商航业总联合局"。此时,中国船舶年货运量曾达到78万吨,成为近代黑龙江民族航运业的鼎盛时期。
1931年至1945年问,日本帝国主义侵略我国东北,黑龙江航运沦为其战争和掠夺的工具,哈尔滨对苏水运贸易也随之中断。
解放后哈尔滨水运贸易的复航
为恢复国民经济,医治战争创伤,东北解放后,我人民政府迅速恢复了松花江航运生产和中苏水运贸易。从1950年开始,中苏双方本着互通有无、发展经济的原则,进行了平等台同贸易。进口货种以石油、汽油为主,出口货物以煤炭、大豆、水泥、农副产品为大宗。在短短8年中,中苏水运货物由最初的几万吨,迅速增为到十几万吨,双方外贸运输船只达百艘以上。为了保证中苏水运贸易的顺利进行,双方于1958年3月18日在苏联哈巴罗夫斯克签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黑龙江航运管理局和俄罗斯苏维埃共和国河运部阿穆尔航运管理局关于国境及其相通河流和湖泊的货物运输技术及一般运输条件协议》,对于水运进出口贸易中所涉及的货物装卸、交接手续、专用港口、船舶等问题达成一致协议,保证了两国水运贸易的持续发展。据不完全统计,从1953年至1962年的10年间,中苏水运贸易货运量累计达989,323吨,平均每年近10万吨。水运贸易的货种,由原米的石油、水泥、煤炭、大豆。逐渐扩展到铁矿石、红砖和蔬菜等农副产品10余种;贸易港口由最初的苏联哈巴罗夫斯克,共青城、中国莲江口和同江4个港口,发展到抚远、富锦、佳木斯、哈尔滨8个港口;进出口贸易船舶艘次,比最初增加近10倍。1962年前,哈尔滨的对苏水运贸易接卸,是由八区粮库(原江沿粮库)和三棵树粮库共旧承担。1962年后,由于中苏关系紧张,水运贸易只有经抚远港口出口水泥10,000吨。此后,中苏水运贸易便告中断。哈尔滨三棵树港也停止了对苏江运出口。自1955年至1932年止,经八区、三棵树粮库对苏水运出口大豆8万余吨,年出口量在一万吨左右。1985年以来,随着中苏关系的改善,双方举行会谈,认为有必要继续利用界江之便,发展中苏两国水运贸易。自1986年开始恢复了中苏轮渡过货,当年经同江港口对苏出口大豆25,700吨,但做为黑龙江水系松花江干流内河最大港口的哈尔滨港,也于1989年恢复了中苏水运贸易的通航。据海关统计,当年经哈尔滨港输出输入的水运贸易量为21,30O余吨(不包括为苏方修船的吨位)。其中:我方向苏方水运出口4,300余吨货物,主要货种有土豆、电焊条、拖盘、暖水瓶、瓷砖、粘土瓦、油漆、啤酒等。而同时,我方从苏方进口易货物资化肥、木材、钢材、煤炭等18,000余吨。
发展哈尔滨中苏水运贸易的展望
回顺哈尔滨中俄(苏)水运贸易的历史,尽管道路曲折,情况多变,但前景喜人。我认为,发展和扩大哈尔滨港对苏水运贸易有以下几个有利条件。
第一,发展中苏水运贸易,我有优越的自然地理条件。哈尔滨是水陆交通重要枢纽,交通十分便利,航运港口位于松花江中游南岸,货运区有4个客货运码头,9个泊位,从道外北七道街延伸到三棵树。而三棵树码头又是进出口大宗货物吞吐港口,全港有直立式码头1,300延长米,可同时停泊千吨级驳船11艘,是我国东北内河最大的水陆换装枢纽港,也是全国内河木材吞吐量最大的港口之一。港内装卸设施齐全,拥有近百台各种型号的装卸机,以及6条铁路专用线(港口自有4条,长2,409米,租用铁路2条,长3,255米)。这些专用线与铁路干线直接联通,货运相当便利。哈尔滨港通过松花江,黑龙江、乌苏里江、嫩江与公路、铁路贯衔,与出海口岸一一大连、符拉迪沃斯托克相联接,是发展和扩大哈尔滨中苏水运贸易的基本条件之一。
第二,发展中苏水运贸易,哈尔滨港具有相适应的水上运输能力。除苏方进境拉运进出口物资的船只外,哈尔滨江段省、市航运部门也有机动和非机动货运船只百余艘。这些船只除承担省内外水上货运任务外,还可组织一部分船只从事远距离的中苏水运贸易的运输,以减轻铁路运输进出口物资的压力。尽管松花江为季节性通航河流,每年只有7个月左右通航期(4月中旬至11月上旬),但随着哈尔滨对外经济贸易的迅速发展,外贸港口积极配合,早谈判,早备货,充分利用丰水期,合理装运,最大限度提高运输效率,哈尔滨港的中苏水运贸易前景广阔,大有作为。
第三,中苏两国山水相连,两国人民有着长期经贸交往的悠久历史,是开拓中苏水运贸易和经济交往的基础。中苏国境河流(湖泊)长约3,000公里,早在17世纪中叶以前,中俄边境已经有了民问的贸易往来,利用水运进行商品交换。以后又延伸到中国内河一一松花江、嫩江沿岸进行水运贸易。新中国建立后,双方本着互通有无、互相补缺的精神,使水运贸易有了新的发展。因此,中苏两国所处地理条件和长期的贸易往来,无疑对发展和扩大两国水运贸易奠定了基础。
第四,良好的国际关系是发展中苏双边贸易关系和扩大中苏水运贸易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近几年来,中苏两国关系有了进一步改善,合作领域不断扩大,贸易额增长较快。去年,两国领导人举行的高级会晤,带来了两国关系的正常化,和经济技术合作、贸易往来的进一步扩大,无疑对开拓和扩大松花江中游哈尔滨港的中苏水运贸易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
通过发展和扩大中苏水运贸易,不仅会增进中苏两国人民的传统友谊,而且对促进哈尔滨市的经济繁荣,人民生活的改善,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