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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环境保护》
 
 
第二篇 环境保护
 
 
第一章 环境管理
 
 
第四节 规划、布局
 
 
  1981年,根据国家和省、市的要求,哈尔滨市环保局制定了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六五”
规划和“七五”规划,1982年底正式上报国家、省环保局和市人民政府。
  1982年6月,由市计委、市经委、市规划局、市公用事业局、市环保局联合编制的《哈
尔滨市热力规划》于1983年在北京钢铁设计院的指导下定稿,为哈尔滨市能源建设、热力建
设和大气污染综合整治确定了目标。
  1984年,哈尔滨市环保局成立了《哈尔滨市环境保护战略研究》课题组。在大量调查研
究、评价、预测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全市环境保护的战略目标(近期到1990年、远期
到2000年)、战略方针、战略重点与战略措施、主要技术经济政策等。《哈尔滨市环境保护
战略(方案)》和《哈尔滨市环境保护战略背景材料》出台后,经专家、教授和工程技术人
员及有关领导的论证,受到了肯定和好评,为制定全市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及有关专业规划提
供了可靠依据。
  1985年,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将全市环境综合整治列为“七五”期间十件大
事之一。哈尔滨市环保局成立了全市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编制小组,编制出《哈尔滨市环境综
合整治规划》,纳入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
  1990年,哈尔滨市环保局制定了《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八五”计划》,全文共分十大部
分,对“八五”期间哈尔滨市大气、水质、噪声防治提出详尽的防治计划,并对全市环境综
合整治提出明确的目标,同时,在环保宣传教育、健全环保法制等方面也提出了一系列完善
的措施。
  哈尔滨市环境规划把道里区、南岗区(除哈西工业区外)定为居住、商业、文教和行政
管理区;道外区、香坊区、太平区(除三棵树工业区外)定为居住、商业和机械、轻工类工
业混合区;哈西地区定为机械工业区;动力区定为机电工业区;三棵树一带定为化工工业区,
平房区、呼兰县和阿城市定为卫星城镇;太阳岛定为风景游览区和生态调解区;郊区(包括
王岗、城高子、东风、松浦等近郊)定为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和生态调解区;四方台、朱
顺屯、阿什河水源定为水源保护区;嵩峰山定为自然保护区。
  根据上述功能分区,在重点保护好风景游览区和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基础上,合
理规划了工业建设、城市建设和园林绿化建设的布局。哈尔滨市市区不再建设大中型企业。
动力区和平房区主要通过技术改造、提高经济效益来发展工业,不再扩大厂房用地。哈西工
业区和三棵树化工区分别安排一些市区调整出来的机械、化工类工业。城市住宅建设以新建
小区和成街成坊改造为主要形式,“统一规划,综合开发,配套建设”,使住宅建设与环境
建设同步进行,协调发展。新建住宅小区主要布局在王岗、哈平公路一带,新开发区则在动
力、香坊、太平、哈西等地区,其中以王兆新村为典型。成街成坊改造重点布局在道里、南
岗、道外等非中心地带。在调整城市住宅建设布局的基础上,合理地调整市区人口密度。根
据城市地形、水文、气象和功能分区的要求,市政部门建立了各种形式的城市绿化体系。19
82年,哈尔滨市经委和环保局联合制定了电镀、热处理、铸造、锻造4个行业调整规划和专
业化调整。全市保留电镀、热处理、铸造、锻造厂358个,专业化协作点50个,撤销工厂74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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