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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环境保护》
 
 
第二篇 环境保护
 
 
第二章 环境治理
 
 
第四节 固体废物处理
 
 
  哈尔滨市对固体废物的处理,早于大气、水、噪声治理。20世纪30年代生活垃圾已有指
定倾销场,部分垃圾掩埋处理。
  1958年,道外区二十道街设垃圾场,有机垃圾埋于底层,上层覆盖无机垃圾,使其自然
发酵,达到灭菌无害化处理效果。同年,在道里顾乡垃圾场施行泥封处理。1959年6月施行
焚烧处理。1965年垃圾场地撤消,此项工作停止。
  80年代,固体废物结构变化很大,1986—1990年,全市固体废物产生量1954万吨,其中
生活垃圾696万吨,占35.6%,工业固体废物炉渣、粉煤灰、冶炼渣、化工废物、煤矸石等
1258万吨,占64.4%。5年间,通过综合利用制砖、制水泥共销纳工业固体废物938万吨,
利用率48%,产品产值2.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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