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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报》前身是《哈尔滨环境》。《哈尔滨环境》于1980年6月创刊,至同年底,由
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科技处主办,四开四版,月刊,每期印刷1万份左右,全部赠阅。
1983年12月10日,经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批准,《哈尔滨环境》改为《哈尔滨环境报》,
市内公开发行,半月刊,每期印刷1.5万份,仍以赠阅为主。
1986年3月13日,经哈市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哈尔滨环境报社,科级建制,事业编制9
人。同年12月10日,经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批准,《哈尔滨环境报》由市内发行改为邮局
向全省公开发行。版面未变,由赠阅为主改为订阅,期发量2万份左右。
1987年6月,在全国和全省报刊整顿中,经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黑龙江省新闻出版
局同意,报经国家新闻出版署备案批准,《哈尔滨环境报》改为《环境报》,全国公开发行,
统一刊号为CN23—0036,四开四版,周刊。发行与投递全部通过邮局,期发量2.5—3万份。
随着事业的发展,1988年7月11日,经哈市编制委员会批准,哈尔滨环境报社改为环境
报社,处级建制,事业编制15人,内设记者部、编辑部、经理部。
为充分发挥《环境报》作用,增加信息量和发行量,哈市环境保护委员会于1988年11月
21日正式申报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委员会,请示省、市联合主办《环境报》。黑龙江省环境保
护委员会于1989年2月11日予以批复,同意省、市联办《环境报》。省、市分工:省负责对
环境报社执行方针、政策的领导,把握办报方向;市负责环境报社的日常工作。
《环境报》社办报方向和宗旨是: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
社会主义理论为指针,宣传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传播环境信息和污染防
治技术,普及环境科学知识,反映群众呼声,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务,为振兴
环保事业服务。
《环境报》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内容贴近群众生活,较好地发挥了武装、引导、激励
读者的作用,形成了比较稳定的读者群和作者群。在1989年度全市专业报质量评比中,荣获
综合质量一等奖。《环境报》刊发的新闻信息和环境科普作品,多为其它新闻媒体所采用,
仅《人民日报海外版》1990年转载《环境报》作品28篇。《环境报》还通过正确的舆论监督,
推动一些环境难点、热点问题的解决。黑龙江省肿瘤医院位于马家沟上游,其污水未经处理
便排放到马家沟,对松花江尤其是马家沟下游灌溉的5000亩蔬菜田产生污染。《环境报》于
1988年6月联合省城多家新闻媒体共同进行了采访,通过《内参》发表后,引起省、市领导
的高度重视,省卫生厅投资50万元,当年动工兴建了该医院污水处理厂。1989年5月,《环
境报》与黑龙江省环保局、黑龙江省电视台联合举办了“首届全省环境知识电视竞赛”,黑
龙江省电视台在黄金时间进行了实况转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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