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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业废气
工业废气主要来自能源消耗。随着城市的开发、建设,哈尔滨市能源消耗量日益增多,
能源种类也由最初的以木材为主,逐步发展到煤、燃油、焦炭、电。据1985年调查,在1339
家工矿企业中,直接耗煤473643万吨;转换能源电(折标准煤)耗煤441655万吨;燃油84480
万吨,焦炭4176万吨。这些能源主要是通过锅炉、窑炉消耗及用电消耗。当年工业废气排放
量为65232亿立方米。
全市在30多种工业行业中,造成大气污染较重者有8个行业,即:建材业、电力工业、
黑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橡胶制品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食品制造业、机械工业、
化学纤维工业。建材行业的等标污染负荷为7.72×106万立方米/年,污染负荷比是21.59%;
电力工业的等标污染负荷为7.40×106万立方米/年,污染负荷比是20.69%;黑金属冶炼
及压延加工业等标污染负荷为5.82×106万立方米/年,污染负荷比是16.25%;橡胶制品
业的等标污染负荷为2.41×106万立方米/年,污染负荷比是6.74%;电气机械及器材制
造业的等标污染负荷为1.96×106万立方米/年,污染负荷比是5.46%;食品制造业的等
标污染负荷为1.16×106万立方米/年,污染负荷比是3.23%;机械工业的等标污染负荷
为1.74×106万立方米/年,污染负荷比是4.85%。化学纤维工业的等标污染负荷为8.73
×106万立方米/年,污染负荷比是2.44%。
在上述8个行业中,对其中128家企业进行了调查,排放废气等标污染负荷较高者有哈尔
滨热电厂、哈尔滨水泥厂、哈尔滨建材厂、哈尔滨钢厂、黑龙江涤纶厂等。哈尔滨热电厂所
排废气的等标污染负荷高达8.36×106万立方米/年,占调查厂家的23.36%,居全市首位。
哈尔滨水泥厂排放的废气等标污染负荷为7.11×106万立方米/年,占19.87%,列第二。
二、机动车船废气
解放后,机动车辆逐年增加。1949年市区公交车辆和社会车辆1058辆。80年代后,每年
增加2000—3000辆。1985年,全市公交运输企业机动车辆29815辆,排放尾气6.65亿立方米;
机动船只近百艘,排放尾气0.42亿立方米。1990年底,机动车辆增至50385辆,江上轮渡机
动船只由1952年的5艘增至1990年的168艘,共排放尾气11.24亿立方米。
三、生活废气
1980年,全市居民用于取暖、烧饭小炉灶4.06万个,年烧煤85万吨,产生大量有害废
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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