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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解放前,市场胶合板品种单一,规格不全,销量不大,价格随行就市,经常波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胶合板价格仍为市场调节,价格涨幅较大。1950年,每张椴木5
市尺×6市尺×0.04市尺一等胶合板价格为23.47万元(东北地方流通券),1957年涨至
7. 905万元(旧人民币)。“一五”计划期间,国家十分重视稳定胶合板价格,建成哈尔滨
松江胶合板厂后,增加胶合板产量和品种,价格开始回落。1956年12月22日,国家森工部制
定《关于胶合板自1957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的规定》,哈尔滨市
场胶合板标准品(椴木二等915×1830豆胶三层胶合板)批发牌价为每张2.60元(新人民币,
下同)。1966年3月1日,林业部、全国物价委员会针对胶合板地区之间价格高低悬殊、品种
比价不合理、计价繁琐等主要问题,下发了《关于调整胶合板出厂价格的通知》,使全国的
胶合板出厂价格总水平约降低3.7%,哈尔滨产胶合板平均价格略有下降。4月15日,国家
物资管理部下发《关于调整胶合板供销价格的通知》规定,胶合板供应价格在调整后的出厂
价格基础上加现行定额进货费和管理费作价,市场批发价格在供应价格的基础上,加7—8%
的销售利润率计价,零售价格按现行木材批零差率执行。
1977年1月6日,黑龙江省物资局发出《关于调整胶合板供销价格的通知》,规定哈尔滨
市胶合板的零售价格,按调整后的批发价格加8%的批零差率计算,供应价和批发价由省规
定。1981年6月19日,黑龙江省物资局、物价局下发《关于调整木材供销价格的通知》,对
哈尔滨市普通胶合板的供应价、批发价、零售价做了适当调整。1986年国家物价局、物资局
联合发文调整了计划内胶合板价格,调价后价格一直执行到1990年,计划外胶合板价格随行
就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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