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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沦陷后,制油业被日本侵略者严格统制,每况愈下,制油厂大部分破产和停业,
产量下降,价格不稳。1934—1936年,豆油每500克零售价各年逐步上涨为0.09元(伪满币,
下同)、0.17元、0.267元,1937—1939年分别为0.261元、0.206元、0.246元,1943
年又涨为0.46元。
解放战争期间,市场物价不稳,豆油价格成倍上涨。每500克零售价1947年8月为374元
(东北地方流通券,下同),9月上涨为750元;1948年8月为4846元,9月涨至8127元。中华
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稳定粮油价格,由国营粮食公司经营粮油,统一制订购销价格,打击
投机商抬价行为,食油价格逐步趋于稳定。豆油每500克零售价1949年27265元,1950年26030
元,1951年3500元(旧人民币,下同),1952年3740元。1953年实行食油统购统销,每500
克零售价定为4000元,1954年调为4150元,1955年又调到0.44元(新人民币,下同)。1957
年4月,省粮食厅根据国家粮食部规定,将全省豆油统销价格调整为每500克0.48元,1959
年调整为0.55元,1961年调整为0.74元,1965年为0.814元。
“文化大革命”期间,制油业受到很大影响,经济效益下降,产量减小。1972年开始在
三棵树粮库建设浸出油生产车间,1975年试车投产,供应紧张情况得到缓解,价格一直未动。
1979年12月,省粮食局、物价局下发《关于粮油议购议销价格的通知》,规定议价粮油
必须由粮食部门经营,议价豆油每500克1.10元。1980年1月17日,市粮食供应系统在各供
应网点开始经营议价粮油,议价豆油调整为每500克1.20元。1990年议价豆油调整为每500
克2.40元。1965—1990年,粮店定量供应的居民油零售价格每500克一直为0.81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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