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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国营与合作社营商业(简称国合商业)不断发展并逐步占
领市场,特别是1956年对私营企业改造完成后,哈尔滨市的个体商业和集市贸易已全部为国
合商业替代。1958年“大跃进”造成国民经济比例失调,加上自然灾害的影响,市场商品短
缺。根据中央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哈尔滨市于1960年恢复集贸市
场,允许农民和个体商贩出售农副产品,补充国合商业不足。由于国合商业凭票供应的粮、
油、肉、菜等主要食品数量少,集市贸易价格指数大幅度上升,1961年比1960年上涨4.7倍。
1962年起,经济形势逐步好转,市场商品增加,集贸市场农副产品价格也明显回落。到1965
年,集贸价格指数已接近1960年水平。但当时因受左的思想影响,取消了集贸市场,物价指
数统计也同时中断。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拨乱反正,强调按经济规律办事,为搞活流通,丰富市场,哈
尔滨市于1979年恢复集贸市场,当年成交额为1018万元,占社会商品零售额的0.8%。随着
改革深入,集贸市场发展迅猛,到1990年,全市集贸市场总成交额已达14亿元,占社会商品
零售额的17.8%。集贸市场价格指数呈逐年上升趋势,1980—1985年累计上升78.9%,
1986—1990年累计上升58.2%,1990年价格为1979年的1.83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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