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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沦陷后,市场物资紧缺,价格不断上涨,城市居民生活费用支出逐年增加,人民
生活负担加重。1937—1943年,哈尔滨市生计总指数变化情况为:以1937年为100.0,1943
年为308.6,6年上升2.08倍,其中光热费上升1.09倍,杂费上升2.51倍,住房费上升
0.44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至1990年,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的情况呈两头上升幅度大,中
间上升幅度小趋势。
1950—1952年经济恢复时期,累计上升88.2%,平均每年递增23.5%。1958-1965年"
大跃进"和经济调整时期,累计上升6.4%,平均每年递增0.78%。1966-1976年"文化大革
命"时期,累计上升4.7%,平均每年递增0.41%。1979-1985年指数累计上升38.8%,平
均每年递增3.7%。
1986-1990年,价格改革经历了调放结合和治理整顿两个阶段。1986-1988年职工生活费
用价格指数逐年上升,以上年价格为100,3年价格指数依次为105.9、109.2和119.6,3
年累计上升了38.3%,平均每年递增11.4%。1989-1990年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升幅逐渐回
落,以上年价格为100,2年价格指数依次为116.3、107.5,与1988年比,1989年回落3.3
个百分点,1990年回落了12.1个百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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