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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刊次:2007.3(总第38期)  
  类别:工作交流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到市志办检查指导工作
赵犇
(作者单位:市志办秘书处)
     
    七月三十日,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处处长刘玉宏一行到市志办对第二轮修志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副市长张显友会见了检查组成员,并对中指组多年来给予哈尔滨市方志工作的关怀、指导,表示衷心的感谢。期间,市志办党组书记、主任贺颖作了专题工作汇报。
    贺颖代表市志办党组以首轮修志工作完成情况、第二轮修志工作的进展情况为前提,并重点汇报了我市第二轮修志试点工作、学习贯彻《条例》等有关情况,以及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在哈尔滨市地方志办公室被确定为个全国第二轮修志工作试点单位后,市志办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并落实了五项工作措施,有效地推动了全市第二轮修志工作的健康发展。一是理顺区、县(市)修志机构隶属关系,强化修志工作的行政权威,为推进区、县(市)修志工作提供可靠的组织保证。全市有修志任务的7区、11县(市)除有3个区、县(市)尚未理顺外,其余均将修志机构理顺到政府办,有力推动了区、县(市)修志工作的健康发展,也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奠定了基础;二是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整体推进两级志书编纂工作。“十一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地方志事业发展的重要阶段。2006年11月,印发了《哈尔滨市地方志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对全市十一·五期间地方志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保证措施作了具体部署和规定。并结合《哈尔滨市志》编纂工作实际,对全市两级志书实际分步实施、分梯次推进的办法,切实加强了编纂工作的阶段性落实;三是抓好全面的质量管理,完善质量监控保障制度,努力提高志书编写质量。制定完善了《<哈尔滨市志>主编例会制度》、《哈尔滨市志·凡例》、《<哈尔滨市志>编纂工作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并按照“三审一验收”的要求,建立了审稿制度、完善了审稿档案、规范了审稿程序、明确了审稿要求、落实了审稿责任;四是夯实工作基础,强化素质培训,不断提高修志人员的整体素质。2007年3月,印发了《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地方志编纂工作人员2006——2010年五年培训规划的通知》,并确定与宁波大学联合举办短期地方志工作培训班,参加第一期培训人员普遍认为,通过学习,地方志编纂指导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得到增强,地方志编纂指导工作的思路和方法更加清晰,地方志编纂指导工作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得到提高;五是树立创新意识,围绕“三个中心”展开工作,推动方志工作向纵深发展。努力构建“三个中心”(即地方文献中心、地情研究中心、咨询服务111心)。重点推进《哈尔滨地情丛书》、《哈尔滨百年大事要目》等中间成果的编辑出版,加快哈尔滨地情网升级改造步伐,切实落实哈尔滨方志馆选址设计工作。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处处长刘玉宏听取汇报后指出,哈尔滨市地方志办公室首轮修志工作的成绩是显著的,第二轮修志试点工作的进程是扎实、有成效的,中指组是满意的。市志办作为东北地区唯一的试点单位,观念要与时俱进,措施要切实可行,工作要求真务实,质量要精益求精,希望哈尔滨市第二轮修志工作走在全国的前列。他强调,第二轮试点工作一是要深入抓好对《地方志工作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推动地方志工作在法制化轨道上不断前进。要反复认真学习,不断加强领会,切实全面掌握,指导修志工作,只有这样才能把它贯彻好;二是要深入抓好总结首轮修志的经验和教训,促进第二轮修志质量的提高。中央对经济发展提出了“又好又快”的总体要求,对于修志战线上来讲,要做到“义好义快”,就应把第二轮修志的质量放在数量、进度的前面;三是要深入抓好用志工作,努力发挥地方志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可替代的作用。要在用志的实际工作中多用些脑筋,多下些功夫,使志书更加准确地、更加翔实地、更加全面地为本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为广大干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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