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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全市建立8个安全体系和与之相应的组织机构,在工矿企业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加大市级重大隐患整改,全年直接投入重大隐患整改资金6 000万元,整改重大火灾、生产事故隐患31项。重点整改高层、地下商场消防设施,改造市区老煤气管网12公里,整治矿山重大隐患1项。取缔3户"三无"压力容器生产企业,查封非法安装锅炉容器21台,取缔土锅炉114台。加强安全检查和事故处理。全年组织全市性安全检查20次,查出不安定因素和事故隐患万余处,大部分得到整改。针对不同时期安全工作重点,组织开展春季防火、水上交通等各类专项检查。查处事故责任者256人,处罚单位341个。全年培训特种作业人员2万余人,检验检测200台特种机械和1 200台车辆,检验锅炉9 480台,检验压力容器2 194台,均超过应检目标。1999年,全市共发生生产、道路交通和火灾事故1 000起,伤亡584人,直接经济损失880.5万元,各项事故指标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
(孙冬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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