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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全市国有企业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1 034个,进中心的下岗职工10.49万人,其中市属及市属以下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1 000个,进中心下岗职工9.45万人。全市筹集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4.97亿元,市财政部门安排再就业资金9 000万元,对市属困难企业再就业资金补助5 000万元,占困难企业自筹资金的47%。社会筹集资金从失业保险费中拨付1.3亿元作为再就业资金,市属320户国有企业自筹资金到位率96.2%,使市属及市属以下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发放率达100%。在15户国有企业中进行再就业优惠政策试点取得成效。15户试点企业进中心的下岗职工13 368人,通过落实优惠政策安置下岗职工4 905人,占进中心下岗职工总数的36.7%。通过发展社区服务业,将保生活资金转换为促进再就业发展资金和自谋职业启动资金等措施,多渠道安置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全年安置8.2万名下岗职工,超额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8万人指标。安置失业人员5.2万人。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刘延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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