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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
 
 
劳动和社会保障
 
 
【就业与再就业】
 
      2004年,哈尔滨市把就业再就业工作首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宏观调控目标,并列为市政府为群众办的20件实事之首。通过建立责任体系、制定配套政策、广开就业渠道、挖掘就业岗位、强化职业培训、完善就业服务等措施,全市安置下岗失业人员12.95万人,超额完成工作目标。安置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1.29万人,其中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4050”人员6584人,占51.2%。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再就业培训3.3万人,参加创业培训4016人。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下,低于上年0.1个百分点。全市就业再就业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市委书记杜宇新对全市就业再就业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就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要解决的认识、市场、培训、信贷、政策、服务、环境、岗位等八个方面的问题做出明确指示。市长石忠信主持召开全市再就业工作座谈会,提出扩大再就业的10条渠道。支持和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多形式就业,在全年安置的下岗失业人员中,有25%从事个体私营经济,有42%实现灵活就业。全市劳动保障部门办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达20个,有8万名求职者进行求职登记,其中4.5万人次实现就业再就业。整合全市职业教育资源,确定107个再就业培训基地和6个创业培训基地,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情况,积极推行“培训券”办法,开展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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