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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发《关于深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指导意见》、《哈尔滨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哈尔滨市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办法》。协调处理哈尔滨市松江电机厂破产和秋林公司等企业改制涉及职工安置的有关问题。会同财政、税务等部门,对市属15个行业161户实行“工效挂钩”企业进行工资总额核定、核算工作。对260户企业、8000名职工、300个劳动力职位进行调查和分析,按时向社会公布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对上市公司和参股公司逐步放开管理,由企业自主确定工资水平。对国有独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实行工资总量和工资水平双重调控。在15户企业进行“年薪制”试点,在125户企业实行人工成本核算,在企业内部建立起人员能进能退,岗位能上能下,工资能增能减的运行机制。全市发放职工工资总额223.88亿元,比上年增长10.2%;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3928元,比上年增长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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