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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哈尔滨市继续把就业再就业工作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宏观调控指标,通过建立责任体系、完善相关政策、广开就业渠道和强化就业服务等措施,全市就业再就业安置13.66万人,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78万人,其中安置“4050”人员就业2.38万人。为5910名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小额担保贷款8737.5万元。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1%,低于全省控制指标1.49个百分点,保证了全年就业再就业形势的总体稳定。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以大龄就业困难对象为重点、以“四送一落实”为主要内容的“2005年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制定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实施方案,全面指导区县(市)开展再就业援助月活动。通过再就业援助,全市开发公益性岗位1.1万个,安置下岗失业人员7031人,其中“4050”人员3041人;为3000人落实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免费培训下岗失业人员2189人;为6181名下岗失业人员提供职业介绍服务。同时,协调有关部门,落实交通协管员、社区治安员、社区劳保员等公益性岗位的社保补贴。
4月20日至6月5日,在全市组织开展以“多下一点功夫落实政策,多帮一批人员实现就业”为主题的再就业政策实效行动。制定具体检查方案,对2003年以来再就业扶持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排查,并对道里区、呼兰区、阿城市、双城市、五常市、方正县和宾县等区县(市)进行重点抽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和措施。完善相关再就业政策。降低小额担保贷款门槛,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为哈尔滨量具集团参股的1767名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534万元,使全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总量达到5854人8733万元。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试点工作,下发《关于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试点工作的通知》,全市确定90个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到2005年末,通过信用社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82万元。突破就业安置实名制的难点。为将下岗失业人员安置工作做实、做细,结合哈尔滨市实际,制定就业安置实名制实施方案,并在南岗区、动力区和阿城市进行试点。
做好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成立哈尔滨市进城务工人员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印发《哈尔滨市进城务工人员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任务分解表》、《哈尔滨市进城务工人员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工作制度》,全面部署工作,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开展“春风行动”。制定《哈尔滨市开展农民工进城就业服务“春风行动”实施方案》,印发30万份“春风卡”,并在铁路、客运站点设立宣传站,在《哈尔滨日报》等媒体设立专题和专栏,宣传劳动保障政策,公布十个放心经营性职介机构名单。各区县(市)、街道(乡镇)、社区共设立宣传站1053个;全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组织专场招聘大集24次,有近2万名农村劳动者签订意向性用工协议;全市清理223户无照经营职业介绍中介机构,改善了农村劳动者的就业服务环境。开发300个公益性岗位,成立哈尔滨市外来务工人员就业服务站,全部招用“4050”人员上岗,在火车站、公交车站及职业介绍机构集中地段设立流动就业服务站,及时为农村劳动者提供政策咨询、就业引导和维权等项服务。
“十五”时期,哈尔滨市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局势基本稳定。通过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就业再就业政策,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强化就业服务,安置城镇下岗失业人员60.18万人,新增就业27.84万人(2003~2005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从2003年的3.9%、2004年的3.8%到2005年的3.51%,呈逐年下降趋势)。建立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市场,健全了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体系,加大对区级职业介绍机构建设的投入,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机制基本确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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