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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
 
 
劳动和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建设】
 
      2005年,哈尔滨市完成了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为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创造了有利条件。利用不到两年的时间,完成32.8万名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障并轨工作,筹集经济补偿金总额29.4亿元。其中,争取国家并轨补贴资金10.4亿元,省财政补贴资金2.9亿元。从2004年1月1日起,为70万名参保职工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改革了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新办法覆盖率达到83%。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取得进展,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率达到98%,其中纳入社区管理的人员占企业退休人员总数的72%。在推进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中,完善政策,规范劳动关系调整行为,为建立新型用人机制创造条件;通过严密测算,认真审核,切实维护职工利益,使22万名职工在并轨中与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
    全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新增参保人员20万人,扩面增量相当于过去五年增量之和;医疗保险新增参保企业2706户,新增参保人员19.8万人;工伤保险新增参保企业1941户,新增参保人员7.2万人;生育保险新增参保企业10325户,参保人员达到35万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个险种全年基金收缴额分别达到22.6亿元、2.8亿元、9.8亿元、0.17亿元和0.16亿元。
    哈尔滨市相继出台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哈尔滨市企业职工档案丢失损毁补办认定办法》等政府规章两个、《关于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没有生产经营能力且无力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城镇集体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哈尔滨市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20个,有效地解决了职工群众就业与参加社会保险的实际问题,惠及职工群众40余万人。
    “十五”期间,哈尔滨市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两个确保”进一步巩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全市累计为10.55万名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发放基本生活费和缴纳社会保险费5.39亿元;为44.5万名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110.6亿元,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数分别达到107万人、176万人、150.44万人、35万人和46、8万人。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45万人。与“九五”时期相比,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增加了16.93万人,增幅为19%;失业保险增加18万人,增幅为11%。2001年4月1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后参保人员150.44万人;工伤保险增加14.4万人,增幅为69.9%。征缴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量123亿元。建立待遇调整机制,企业离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28元,增长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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