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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哈尔滨市劳动关系继续保持稳定发展的良好态势。在全市开展下基层大排查工作,针对企业改制改革中在劳动关系、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可能遇到的问题提前研究和制定预案,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全市共接待劳动信访2.6万件(次),信访总量比上年下降9.8%,信访窗口一次性处理率达92%。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相继成立了劳动仲裁院,共受理劳动仲裁案件2 428起,结案2 377起,时效期内结案率为97%,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 820万元。在全省率先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管理工作,将745名协查员充实到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对劳动违法行为进行日常监控。开展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对123户用人单位实行两年免检政策,对2 040户用人单位实行教育引导、跟踪整改、依法处理。全年年检用人单位12 050户,补签劳动合同14.6万人,补缴社会保险费6 757万元。制定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规划,全市鉴证劳动合同25.1万份,50人以上的企业信息采集率达95%以上,重新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做好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和军转干部解困工作,妥善处理和预防了历史遗留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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