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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哈尔滨市全面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5%,非国有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80%。涉及企业2.1万户、职工65.7万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创建数增长10%。
完成解决国有企业拖欠职工工资任务。争取国家、省补助资金8.2亿元,为近20万名企业职工累计偿还拖欠工资15亿元。
建立健全防欠工作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市、区监察,网格协查的“三合一”监管模式覆盖到全市251个街道(乡镇)、653个社区以及496个建筑施工项目,对12505户用人单位进行了日常巡视检查。缴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2.4亿元,为5355名劳动者追回工资3029.2万元。2008年,全市共接待受理欠薪投诉举报案件110件,比上年下降48.83%。
加强劳动争议仲裁和信访工作。全年接待劳动信访14665人次,比上年下降33.7%;完成劳动仲裁院的组建工作,接收中省直、森工、部队驻哈尔滨企业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权。全市共受理劳动仲裁案件3176件,时限期结案率96.1%,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6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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