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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哈尔滨市在国营企业招工中全部实行劳动合同制。到年末为止,全市共招收全民所有制合同制工人32 449名,占市属国营企业固定职工总数的7%。
实行合同制后取得的初步效果是:首先提高了职工队伍的素质,避免了招工中的不正之风,保证了招工质量。招收劳动合同制工人是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各招工单位在招工中普遍做到了报名范围对象及条件、报名手续及考试科目、录取原则三公开。其次搞活了用工制度,促进了劳动力合理流动,增大了用工单位的选择余地。企业有了用工自主权,可以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选择合适的用工人员,劳动者也可以根据自己的专长、志愿和爱好,在一定范围内,自由选择职业,充分发挥其专长,做到人尽其才。在试用期内实行工作表现、业务水平、身体条件三级考核。根据考核,量才用人、区别对待。充分体现了劳动合同制用工制度的灵活性,克服了招收固定工统包统配、一次分配定终身的弊病,从而实现了企业和劳动者相互选择,加强了劳动管理。第三打破了“铁饭碗”,改变了人们的就业观念,不少合同制工人同固定职工一样被培养上大学、入党、提干,甚至被派往国外,提高了合同制工人的社会地位,转变了人们头脑中认为国营职工是“铁饭碗”,集体职工是“泥饭碗”.合同制工人是“临时工”的旧观念。第四改变了社会劳动力结构,巩固完善了用工制度。一些企业固定工比例逐渐减少,合同制工人比例逐年增加。部分行业合同制工人的比重己接近或超过一半。
为健全合同制工人管理,针对推行合同制过程中,合同手续不完备,合同签订不及时,以及合同制工人待遇不兑现等问题,市劳动局采取召开对话会、座谈会等形式为合同制工人释疑解难,同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合同制工人用工制度调查,按照要求修订、补签了劳动合同,补办了《劳动手册》,并兑现了工资补贴,建立健全了合同制工人管理办法,促进了企业对合同制工人在政治上的关心和在技术上的培养。(张之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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