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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全市固定性安置27 754人,截至年末,尚未安置的待业人员为46 969人,待业率为2.48%。
进入劳务市场登记求职交流的238 271人次,经各级劳务市场成交177 025人次,占登记数的74.3%,其中:全民招工4 799人,集体招工17 039人,临时性安置69 014人次,为家庭用工提供服务员562人,调剂交流在职职工2 977人,组织劳务输出863人,安置市郊农村富余劳动力和组织外地劳动力进城务工281 771人次。安排劳动就业主要是发挥各单位的安置潜力,拓宽安置途径。同时,引导待业青年走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的道路。由劳动服务站吸收社会闲散资金和待业人员自筹资金办企业。1989年末,待业人数比上年同期增长15.8%,安置人数比上年同期减少9%,待业率比上年同期上升0.3%。其主要原因:一是全民企业富余人员增多,全民招工指标比上年同期减少42.6%。二是集体企业职工饱和,新办集体企业困难很多,有些企业因没有生产任务而给职工放假,安置人数比上年同期减少5%。三是外地进城务工人员数量较大,仅建筑行业即达3万多人,其中有部分生产环节挤占了安置待业人员就业岗位。四是每年新增待业人员2~2.5万人,1988年以前基本实现了当年新增,隔年安置。根据预测,今后两年安置人数只能占当年新增人数的70%左右。五是现有待业人员素质差,文化程度低。初中文化的占待业总人数的60%;女性占总人数的54.7%;待业时间长,1987年底以前待业的21 445人,占总人数的45.7%。
(邹士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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