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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贯彻《哈尔滨市劳动安全若干规定》,1990年,主要抓了6项工作:一是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进一步明确了各区、县(市)和各行业的管理目标及伤亡事故控制指标,制定了考评办法并适时开展了考评工作。二是制定并发布了《生产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厂内道路交通管理办法》、《在用龙门架安全技术检测检验实施细则》和《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等4项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三是在部分大、中型企业开展了企业安全评价和易燃易爆作业场所安全评估工作。通过开展广泛的宣传和组织各地区、行业及各层次人员的培训,保证了《工业企业生产安全评价标准》和《危险性较大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安全评估标准》的贯彻落实。四是加强了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和对特种设备的定点检验工作。全年共开展6次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通过对3 568个单位(次)的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12 840项,解决11 235项,整改率达80.8%。五是加强了对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环节的监察工作。检验锅炉7 247台,占应检台数的97.17%;检查各种压力容器3 91 4台,占应检台数的95.65%。进一步加强了锅炉房的综合治理,在全市参加评比的3 580个锅炉房中,评出272个先进锅炉房,354名优秀锅炉压力容器管理人员。六是开展了对企业领导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培训厂长(经理)400人,安全管理人员110人,特种作业人员19 147人。
与上年相比,事故率下降12.9%,死亡人数减少13人,杜绝了特大恶性事故。在全市的7 961个尘、毒作业点受危害的88 989人中,有3 742个尘毒作业点达标,79 7l 5人得到解脱,实现了年初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宋曼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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