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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
 
 
劳动和社会保障
 
 
【利用失业救济金为企业排忧解难】
 
 
    从1992年以来,市劳动局积极探索用好用活失业救济金的新路子。在努力做好失业救济工作的同时,合理调整资金投向,扶持企业扭亏和安置富余人员,使失业保险基金在促进企业经营机制转换中发挥重要作用。
    超常使用失业救济金,支持企业兼并和扭亏增盈。1992年和1993年,先后为哈尔滨玻璃容器总厂、哈尔滨毛织厂、哈尔滨保温瓶厂、哈尔滨帐蓬厂、哈尔滨重型机器厂、哈尔滨化工四厂、哈尔滨绝缘材料厂、松江罐头厂等19户企业拨付"特困特扶"救济金498万元。被哈尔滨医药集团公司兼并的哈尔滨玻璃容器总厂,利用48万元救济金兴办了塑料加工厂和编筐组,开办了小食品批发部,安置失业职工150人。哈尔滨毛织厂利用42万元救济金,在做好200名职工救济的同时,购进了急需的进口生产原料,保证了1992年6万条出口毛毯任务的按期完成,促进了企业减亏。
    1992年和1993年,市劳动局先后为松江电炉厂、龙江电工厂、哈尔滨无线电工具厂、哈尔滨亚麻实业公司、哈尔滨保温材料厂等15户企业提供低息贷款359万元。哈尔滨表壳厂用19万元贷款购置必要的设备和原材料,放假职工全部回到生产岗位。1991年,该厂亏损150万元,1992年减亏100万元,1993年盈利67万元。
    截至1993年末,全市2 461户企业、74.7万名职工参加了失业保险。从1988年到1993年的几年里。市、区劳动部门坚持做到对失业职工及时登记,按时发放失业救济金,保证了6 000多名失业职工的基本生活需要。
    市劳动局结合哈尔滨市实际情况,用好用活失业救济金的做法,受到企业的欢迎,国家劳动部也在全国推广了他们的经验。
    (宋曼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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