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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将各项目标分解到区、县(市)和各行业、各企业,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责任到人。依法查处各类生产事故,288名有关人员受到处罚,其中23人被检察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事故结案率为90%。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周"、"百日无事故"和"安全宣传月"活动,结合不同时期的不同特点,对全市2 500多个单位进行16次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各类隐患4 75G多项,下达《监察意见书》1 500多份,其中绝大多数隐患得到整改,其余的也采取了防范措施。贯彻落实《矿山安全法》,对50多户矿山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对17户矿山企业进行安全认证。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安全卫生检测、检验工作,培训特种作业人员10 573人,检验各种特种作业设备1 816台(件),检测尘、毒作业点46个。强化对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安装、使用等环节的监察,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年定检率分别达到97.9%和95.2%。1994年,共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68起,死亡75人,重伤9人,千人死亡率为O.036‰,千人重伤率为0.005‰,低于黑龙江省下达的O.058‰和O.008‰的控制指标。(宋曼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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