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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
 
 
劳动和社会保障
 
 
【实施"再就业工程"】
 
 
    1997年,全市共安置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就业11.6万人。各级劳动力市场共组织召开再就业职业大会33次,办理求职登记15.6万人,交流成功7.5万人,为特困氽业和困难企业分流安置富余职工提供扶持金860万元,救济失业和困难职工7.36万人。组织两次专场再就业职业介绍大会,参加招聘单位285家,8万人到会求职应聘,成交15 642人。指导企业开展转岗转业培训工作,全年培训6 186人,其中培训在职职工2 060人。开展再就业服务中心的试点,在市机械行业组建金工再就业服务中心,并对下岗职工进行托管,已托管下岗职工412名,核发经费89.1万元。市政府批准组建经纬、天路、石化、建材、电子、冶金再就业服务中心。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形成《哈尔滨市实施"再就业工程"的问题与对策》的调研报告。
    全年审批企业招工简章1 320份,为380余家用工单位推荐介绍用工19 136人,发布劳务信息1 800多条,为500名流动职工保管档案。全年办理就业手续39 331人,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人1 393人,办理技校毕业生就业手续2 781人,办理企业临时用工手续13 590人。积极向国内外输出劳务人员。与广东、海南、武汉、北京、青岛等省、市建立劳务合作;与新加坡、美国、阿联酋、日本等国家建立劳务和其他业务联系。全年向国内输出劳务人员1 778名,向国外输出劳务26人。
    为3 708名失业职工发放救济金223万元,向失业职工提供就业信息500余条,各区组织召开失业职工职业指导座谈会46次,帮助2 147名失业职工实现再就业。对经市政府确定的特困特扶企业进行帮扶,为企业提供一次性救济款310万元。对18个分流安置富余职工创办生产自救基地有困难的企业,经考核,借给生产自救周转金550万元,分流安置下岗职工1 849人。元旦、春节期间,市本级筹集解困资金2 500万元,救济困难职工和离退休人员25万人。区县(市)筹集620万元,救济10万人。会同有关部门为12户中直、省直特困企业落实工资性贷款923万元。
    加强劳动用工管理。通过对61家职业介绍机构的检查,对天竹职业介绍所超越范围介绍、违法介绍等行为进行查处。取缔非法职业介绍机构39个。打击没有《职业介绍许可证》从事职业介绍活动的非法分子。加强外来劳动力管理工作,为推进劳动力有序流动,实行"证卡合一"制度。对建材、粮食、房地、教育、医药等5个行业进行检查。先后起草《关于全面实施再就业工程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哈尔滨市单位招用外地劳动力管理办法》、《哈尔滨市再就业服务中心托管职工管理办法》、《哈尔滨市下岗职工管理办法》和《关于建立实施"再就业工程"情况统计报表和信息通报制度的通知》等法规性文件。
    (宋曼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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