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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来信2 596件(次),其中来访2 511人(次)。属于工资问题814件(次)、劳动就业问题155件(次)、保险福利问题936件(次)、安全监察问题174件(次)、开除除名辞退问题156件(次)、解除劳动合同问题152件(次),其他问题209件(次)。完成上级交办案件27件,联合办案36件。全年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14件,处理劳动争议511件。在所受理的314件案件中,企业申诉的8件,职工申诉的306件,结案率为100%。其中经调解解决的120件,经仲裁解决的91件,采取其他方式解决的103件,基本在有效期内全部结案。
1997年劳动争议案件继续呈上升趋势,集体争议和疑难案件增加,案外调解量增加。全年受理工商赔偿和被企业克扣抵押金、部分工资的劳动争议18件,为95人追回经济索赔93.6万元。全年鉴证各类劳动合同135 415份,其中三资企业劳动合同2 850份,其他各类劳动合同132 565份;纠正违法无效合同1 538份,督促补签合同3 659份。
(宋曼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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