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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全市国有企业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 1 290个,进入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13.4万人。全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19.7万人,再就业率达60%,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下岗职工,按规定领取基本生活费。
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以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重点,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全市养老保险扩户2 032户。全年收缴养老保险费6.04亿元,收缴率达84%。拨付养老金7.9亿元,拨付率为100%。保证参加养老保险的27万名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失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新扩户1 600户。收缴额达4 773万元。全年累计发放失业救济金481万元。
实现全市劳动仲裁员持“二证一卡”上岗。在全市建立14个标准化仲裁庭,共接待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3 268件次,集体上访226批次,完成上级交办信访案件56件,立案处理劳动争议案件478件,其中结案464件,结案率达97%。
各类事故明显下降,全市生产、交通和火灾事故比上年分别下降21.1%、18.7%和31%,各项事故均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指标之内。职业技能开发体系建设不断推进,再就业培训工作得到加强。举办高级工培训班28期,评聘工人技师792人,评聘高级技师152人。在30万青工中开展"青年岗位技能大赛",对14 972人经各项考核后颁发职业资格证书,成立黑龙江商业高级技工学校。检查整顿114所培训机构,颁发新的办学许可证。全市建立8个再就业培训基地,免费培训3万名下岗职工。
成立市劳动监察部门,全面开展劳动监察工作。在加强队伍建设、严密监察制度和工作程序的同时,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在整顿劳动力市场、规范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和用工单位合法权益等方面打开工作局面。劳动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根据《劳动法》重新修订劳动合同书文本,对全市改制企业劳动合同的内容及管理加以规范,指导企业建立新型劳动关系。在全市10个行业22户企业中,进行清理劳动关系试点。(宋曼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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