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新编地方志工作即将全面完成,续修方志已经或即将启动。如何在总结首届修志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把续志工作做得更好,是当前大家所共同关注的。首届修志的成就巨大,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但也留下了一些值得反思的问题。现就有关编纂工作方面的几个具体问题,说一说个人想法。由于近几年较为闭塞,对现实情况知之甚少,虽然翻阅了部分志书,但对已出版的数干部新方志来说,仅是冰山一角,微不足道。这就使我的思考受到很大局限,因而,难免有不合时宜之处,甚至是奇谈谬论。敬请志界朋友指教。
一、关于存真求实问题
"存真求实",是周恩来总理五十年代针对修志工作提出的,是新编地方志的一项基本原则。方志的内容一定要全面真切,既如实记述工作中的成绩,又恰如其分地对待失误,不可有所偏废。旧方志代表封建统治者的利益,所以,"隐恶扬善,奸究不载"就成为历代旧方志编纂的既定宗旨。正如方家章学诚所言"方志重在垂训,多有褒而无贬"。就是说旧方志只能是"歌功颂德",而不允许记丑恶与弊端。
公道地讲,在首届修志中,方志编纂工作者是在力求贯彻"存真求实"原则,但由于存在不易克服的诸多原因,实践效果不甚理想。实际上自觉或不自觉地在一定程度上步了旧志"隐恶扬善"的后尘。我认为这是首届修志存在的较为突出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共产党的领导下,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取得了伟大成就,是国内外所公认的事实。但也出现过失误,有些甚至是比较严重的。总的衡量,是成就大于失误。因而新方志在重点记述成就的同时,对于失误也要如实记述。然而,在编纂实践中往往出现勇于记成就、怯于记失误的倾向。
建国后工作中的失误,主要发生在几次重大的运动上,特别是五十年代的"大跃进"和六、七十年代的"文化大革命"。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定》,对历次运动的是非得失,都有明确评述。如对"文化大革命"的政治上是予彻底否定的。面对如此明确的论断,在志书编纂中仍心存疑虑,躲躲闪闪,不敢如实记述。早期出版的方志一般多为记述简单,回避实质性的问题,除抄录文件语言外,缺乏具体内容。后来经过争论,情况有所改变,但仍不够充分。
"大跃进"运动,造成了严重失误,特别是在经济建设上,是弊大于利。可是在编纂实践中依然是缩手缩脚,思想上仍囿于"七分天灾,三分人祸"的框框,不敢直对现实。这样的记述实际上是起着掩盖由于决策失误而造成损失的作用。河南省的信阳地区,是"大跃进"的重灾区之一,死人现象严重,世人皆晓。我拜阅了信阳地区几部县志,没有一部敢于真对实情,文字记述上均未涉及,只能耐心的在"历年人口统计表"中,方可发现蛛丝马迹。信阳县1960年死亡人口为42 548人,而前年的1958年只有4 824人,下年的1961年为2 433人。淮滨县1959年总人口为378 144人,1960年为266 166人,减少111 987人。息县1958年总人口为493 006人,1960年为390 460人,减少102 546人。从以上数字看,三个县的共同特点是:1960年人口死亡数比较大,尤其是淮滨和息县超过10万。这里边除少数自然死亡因素外,大多数应是死于饥荒,不然该作何解释?浙江省的善县在"大跃进"中,由于"五风"之害,死人现象也比较严重。此事为毛泽东主席得知,遂派田家英等同志于1961年初组成中央调查组,对魏塘公社和全生产队进行实地调查,形成了文字报告。《嘉善县志》将调查报告全文载入,的确使人耳目一新。如果说没有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的批准,这个报告恐怕也难以面世。所幸的是嘉善县有了这么个通天报告,才把这段真实的事件记录下来,并公诸于世,否则也会和其它地区一样,默默的为历史所淡忘。
如实记述过去工作中的失误不易,对现实工作中失误的记述就更难。
改革开放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带来了生机,各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综合国力增强,这是海内外众口皆碑地不争事实。另一方面,封建的、资产阶级的腐朽思想也乘机而入,侵蚀着我国的健康机体,致使社会在各种不正之风日糜,也是客观事实。我们的新方志在记述改革开放的伟业时,对发生的各种问题,却很少、甚至不予涉及。贪污腐败问题,是老百姓所深恶痛绝的,可方志就很难反映出来。河北省的《埠平县志》是一部值得称道的好书,但在记述腐败问题上,也是难能尽意的。九十年代初,阜平县发生了原县委书记和原党务副县长的贪污腐败问题,惊动了中央领导,在江泽民总书记的批示下,由中纪委牵头进行调查。原河北省省长曾说:"阜平县有'十万人口,两方抗日,五千成仁'的光荣革命史,近年成了'腐败的重灾区'"。这一腐败案件,发生在一个老革命区又是当今的贫困县,更发人深思。这一案件很具典型性,教育意义深刻,本应详加记述,以起警世作用。遗憾的是《阜平县志》却淡化处理了。还有一个地方的贪污案件,已作处理且在媒体披露,方志予以记述是理所当然的。可最后竟被地方领导一笔勾掉了。
方志记述当前工作中的失误,似乎成为无形的禁忌,从以下几个方面,就不难得到解释。
公、检、法是国家的执法部门,负有保障社会安定,打击犯罪行为的重大责任,特别是法制化逐步加强的今天,其使命更加神圣。正因为如此,政法部门历来的人民所信赖和敬仰。由于其特殊的使命,政法部门在群众心目中有着一种神圣和神秘感,他们理应都是廉洁自律、秉公执法的人民公仆,容不得丁点腐败,否则广大群众在感情上是难以接受的。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政法部门执法犯法行为,屡见不鲜,有的造成了严重不良后果,媒体多有报导。然而在方志中都是正面记述,执法犯法等腐败行为,则点墨难觅。有的方志附带记上两句:由于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存在行业不正之风的话,就实属难得了。
在改革开放政策下,全国乡镇企业异军突起,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注入活力,经济效益可观。与此同时,它所造成的自然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是严重的。我们在记述其经济成就时,对其所造成的严重负面效应,又记述了多少?
制假贩假,黄赌毒泛滥成灾,已成社会几大公害,屡禁不止,具有不断蔓延之势。群众中流传有"越扫越黄,越打越非"之说。这话虽有过分,但决非空穴来风。对于这些社会上常见的丑恶现象,方志很少有具体记述。有的假冒伪劣产品,虽也记上两笔,但那都是从外地流入的。至于本地的情况,就讳莫如深了。为什么,恐怕是屈于地方保护主义的压力,就视若不见。
诸如此类的情况不少。我总觉得有个怪现象,就是对于工作中出现的失误,报纸可以登,广播可以讲,电视可以放,唯独地方志不能记述。新闻记者是无冕之王,对各方面的工作可以发挥一定的监督作用。而地方志工作要受地方长官意志的制约,无监督权可言。这恐怕就是媒体可做的事情,地方志则难以做到的原因所在吧。
方志对各方面工作成就的记述,是否也真的作到了如实,我一直心存疑惑。如统计数字不实,是众人皆知的事,"官出数字,数字出官",就形象地说明当今这方面的弊端。弄虚作假,似乎成为一些人树所谓政绩的必要手段,因而夸大成绩,缩小或者掩盖失误,就成为难以避免的行政行为。而方志的记述又怎么能够摆脱这样的影响呢!
新方志如何真正作到"存真求实",首届修志已经为我们留下了难以弥补的缺憾,续志时理应有所改进。但要真正改变这种局面,确乎不易,这涉及到体制问题,不是方志工作者本身主观愿望可以左右的。故而希望值不宜过高,这还需有个艰难的改革过程。如果能够做到"记成绩尽可能符合实际,对工作中的失误,力争凡已被确认的和公开处理的事件,能记入方志,就很不错了。但愿各地领导能多一些像子路那样"闻过则喜"的开明之士,这对方志编纂工作.就是莫大的福音了。
二、关于宣传色彩问题
近来有幸拜阅了厦门市志办李启予同志《努力克服地方志的"宣传色彩"》一文(《中国地方志》2000年第2期),不禁为之叫好。该文把地方志"宣传色彩"的表现,概括为概念化、隐恶扬善、敝帚情结、妄加评论、滥用政治术语等数端,细忖之,恐怕还不止这些。
早在1986年,那时新编地方志还处于初期阶段,胡乔木同志就发现了这一不良苗头,并在《全国地方志第一次工作会议闭幕式》的讲话中严肃地指出:"现在的地方志,还不必去看它的本文,就使人感到有一种强烈的宣传色彩。打开这本书后,首先出现的不是序言,也不是目录,首先是大批的题词,以及大批选得不适当的照片。我觉得像这样的格式就不合乎地方志的规范。"如果说乔木同志的话当时能够引起编纂工作的重视,现在的情况就会好得多。遗憾的是十多年来,这一精神不但未能认真贯彻,反而在某些方面还有所发展,"宣传色彩"愈加浓重,成为影响方志质量的一个痼疾。
方志中图照的选择和置放是很有讲究的,如处理得当,就会起到图文并茂、相得益彰的良好效果,否则很容易造成"宣传色彩"。这里有两个问题值得注意:一是图照的置放位置,除选择少数有代表性的图照放在书有前面外,多数应图随文走。然而目前多数是把大量的图照特别是彩色照片,集中在书的前面,意在突出显示该地的成就。愿望虽好,但效果不佳,恰恰是犯了"宣传色彩"的毛病。二是图片的选择上,不够严谨。如有的县志把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机关的门景及办公楼的照片,安排在最前面,甚至四大班子领导人的照片也包括在内。再者为数不少的志书,将领导人视察的照片放在最前面,如果是中央重要领导人,当然是必要的,但有的是把市级以其下属单位领导视察的照片,甚至出席会议和剪彩的照片,也置放其中。这种作法所造成的"宣传色彩",就太为浓烈,似为欠妥。《绍兴市志》书前彩色照片的首页,是绍兴市花兰花的照片,次页是显示绍兴山川风光的长卷,显示得雅致大方,耐人寻呼。这种构思,值得提倡。
人民的生活水平状态,是反映综合国力水平的重要方面之一,新方志重视此项的记述,是十分正确的。如若记述不当,同样会为宣传目的所左右。首届志书在记述人民生活状态时,往往重人均收入数字,而轻各阶层人民间的收入差异。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后,人民生活在总体水平上有了很大提高,这是铁的事实。但由于地区、家庭、就业等不平衡因素,使各阶层人民之间的收入存在差异,贫富差距不断扩大,是当前不争的事实。因而,方志在记述人民生活水平时,既要看到综合水平的提高,也不要忽略贫富之间的差异。两方面兼记才是实事求是的作法。如果只注意前者而忽视后者,就是人为地制造"宣传色彩"。
借助名人效应,以提高本地的地位,特别是大力开展旅游事业的今天,互争历史名人的事各地屡见不鲜。这种借助历史名人以提高地方知名度的宣传战,势必影响到方志编纂工作,从而增加了"宣传色彩"。
地方志具有宣传作用,但不能有"宣传色彩",这是两回事,不可混淆。方志的宣传作用,是依靠朴实无华地严谨记述而体现出来的。否则,人为地喧染、造作,就容易造成"宣传色彩"。
造成"宣传色彩"的原因很多,究其根源恐怕是"左"的错误思想流毒所致。"左"的错误在我党历史上数有发生,特别是建国后成为执政党之后,"左"的错误思想在相当长的时期居主导地位,对各方面的影响较深。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虽然纠正了"左"的错误,但其影响一时还难以清除,至今在工作中有时自觉或不自觉地起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故而"反左防右"仍是个相当长的过程,要随时警惕!
三、关于篇目体例问题
新编地方志的篇目体例如何确定,是编纂工作的重要环节,关系到志书的科学性。修志之初,在缺经验的情况下,既借鉴旧方志的可用之处,又根据社会主义的时代特点,摸索前进。出于善良的愿望,当时的中国地方史志协会曾拟出一个县(市)志篇目,以供各地参考,但实践证明是不成功的,束缚了大家的手脚。此后就放手让各地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去做,不拘一格,以便在以后的比较研究中总结利弊,寻求出较为理想的篇目结构。
早期的县(市)志基本上是采用大篇体,在编纂实践中,中小篇体相继出现,发展到后勤基本上成为小篇体的天下。市志、省志也趋向小篇体结构,特别是省志专业志,多则过百,少则七、八十部,首届志书部门志痕迹明显,已是客观事实,这一状况是喜是忧?值得认真反思。我个人认为,方志篇目结构由大变小的发展,实际上是走入了误区。
方志篇体的大与小,各有利弊,但从志书整体性上权衡,大篇体较之小篇体,是利大于弊。加强志书的整体性,一直是被重视的一个问题,指导小组和一些地方不止一次地召开专题讨论会,但效果难现。原因何在?新方志的编纂涉及到各个方面,困难不少,特别是在缺乏修志经验和专业人员的情况下.必然要依靠各方力量,因而形成了首届修志的"众手成态"局面。这样就不可避免发生了科学性与部门意志相碰撞的问题。是部门意志服从科学性,还是科学性服从部门意志,理性地讲是前者,但实践结果则是后者。这是我们不愿看到而又必须看到的现实,是方志工作者所难以把握的。因为这与现行的政治体制有着直接的关系。
篇目的结构在续志时将会有所改变,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其一是大篇体与小篇体的相比较中利大于弊,逐步为更多人所认识。我所看到的几部县(市)志续修篇目,多采用大篇体,应该说是个进步。其二是篇目的设置是受制于政府机构的多少,近几年从中央到地方志要逐步进行机构改革,总的精神是压缩机构、精简人员。包括一些企业和高等学校,也在进行合并,走强强联合的道路,这是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方向。这一客观形势,为方志篇目结构的避小从大提供了条件。
同时,我们必须注意一个新的动向,就是篇目结构在续志时,有突破首届较为单一的篇、章体之势。目前看到的有四种意见:一为:篇章体;二为:条目体;三为:篇章与条目相结合体;四为:方志辞书体,且都有具体构想。这四种志书篇体,应该说是各有千秋,究竟哪一种更符合方志科学性的要求以及时代需要,尚须编纂实践的验证。这个问题将成为大家今后所关注的探讨热点。
四、关于继承与创新问题
我国具有编纂地方志的优良历史传统,历代保存下来近万部的旧方志,是祖国文化遗产中的重要部分。新编地方志是历代方志的继续和发展,如何正确对待旧方志这份遗产,是方志编纂工作不可或缺的任务。旧方志是精华和糟粕杂陈,梁寒冰同志曾说:"从旧志的内容来说,可以说糟粕大于精华。从旧志的形式而言,可以说精华大于糟粕。"(《新修地方志与两个文明建设》见《山东史志通讯》1984年6期)讲得极是。那么,可不可以这样:在内容上新志较之旧志,应是创新大于继承;而形式上则为继承多于创新。从这个意义上讲,新方志的创新主要是内容方面。
如何正确理解和贯彻"继承与创新"问题,有一个由浅入深的认识过程,因而出现一些偏颇,不足为怪。在编纂实践中曾发生过这样的批评意见曰:"因袭多于创新",如果统而言之,似有失准确,应进行具体分析。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编纂社会主义新方志,对大家来说是个新课题。除1980年4月8日胡乔木同志《在中国史学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中说:"要用新的观点、新的方法、新的材料继续编写地方志"的指导精神外,别无经验可依。当时新方志工作的首批开拓者,是从各种不同工作岗位上调集而来,凭着一颗对革命事业的责任感,冥思苦索,探求新方志的编纂之路。因而不可避免受旧方志的影响比较多,就此说这一时期"因袭多于创新"。基于符合实际情况。
如果说十九年代依然是"因袭多于创新",就有失公允了。这一时期,一方面对"继承与创新"问题的探讨愈加深化,提高了方志工作者的识别能力;再者从编纂实践中逐步明确和把握了新方志的基本原则,使编纂工作更多地摆脱旧方志影响,为创新开阔了更加广阔的前景。从近期出版的方志与早期的相比,在内容和形式上都有很大创新。特别是改革开放,为新方志提供了更加具有时代气息的丰富内涵。
新方志的创新,特别是在内容方面,应该说是一永恒的主题。任何事物都有个度的限制,新方志的创新,无论是形式或内容,不能无所制约,必须在符合志体的前提下进行。超出了这个规范,就不是创新,而叫标新立异了。今后在有关"继承与创新"问题上,我担心的不是"因袭多于创新",而是怕出现更多的有违志体的作法,以"创新"为由成其合理存在的依据。
续修志书,依然存在着"继承与创新"问题。与过去同的是,多了个如何汲取首届修志的经验,扬弃其错误的新课题,从而使"继承与创新",有了新的发展。
五、关于横排竖写问题
"横排门类,坚写历史",是地方志特有的传统形式,是史、志重要区别之一。首届修志基本上遵循了这一原则。然而,在编纂实践中可能是感到"横排坚写"有局限性,遂提出了"宜横则横,宜纵则纵"的主张。这两句话的规定性不甚清楚,因而操作起来难以把握。随意性很大,反而出现了一些不规范的现象。这在某些省志专业志中表现得较为突出。我曾粗阅了几部省(市)志·政府志,基本上是两种情况,一种是坚持"横排竖写",比较规范。再一种可以叫作"纵排纵写"(即按历史时期分篇设章)。"纵排纵写"在按历史时期设篇时,往往出现在同一历史时期并存的两个不同性质的政权,皆设为篇,则处于横排状况;而在章的设置上又是"纵"与"横"杂陈。同一部书里却没有统一的规范,自乱体例,值得考虑。
近读冼光位同志《美国犹他州编修地方志(史)及中美地方志(史)编修比较》(《中国地方志》2000年第1期)一文,增长见识。文中讲到"犹他州各县志(史)是分期设章,是先分期后分类","是史体的编目结构"。但从"只记事实,不加作者观点"的编修体例看,又显然是志体。由于美国没有志这个字,所以在美国学者看来,地方志和地方史两者是一个意思。从严格意义上讲,两者恐怕很难说是一个意思。从总体上看称其为地方史应该是更确切些,还不能等同于我国的地方志。当否,尚待请教冼光位同志。
我国的地方志虽源于历史,但二者从体例到记述方法都有原则地区别。虽然志中有史,但史始终处于从属地位。社会科学各学科间互为渗透、互为依托、共同发展,已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但各学科的基本性质是不可改变的。地方志可以也必须吸取各学科的新成就,以丰富自身的记述内容,但必须是在服从志体的前提下实现的。由于志与史的渊源关系,在内容上可以适当增大史的成分,但决不可喧宾夺主,没有个度的限制。
关于一些志书打破"横排竖写"的传统格局,采用按历史时期设立篇、章的问题,是耶?非耶?值得认真思忖。首届修志作为尝试可以不拘一格,是无可厚非的。但在有关志体和今后的发展方向,应该总结以往在实践中的经验教训,使今后的编纂工作做得更好。
从维护志体原则出发,我认为还是坚持"横排竖写"为宜,不采用按历史时期分篇的作法,因为这往往带来不合志书体例的现象。志有志体,史有史体,各行其道,不相僭越.以保持各自学科的性质,因此续志时,省、市、县志均应坚持"横排门类,纵写历史"的原则,不可随意。。我这是不是一个"泥古不化"的守旧者,请大家评判。
六、关于特色事物的升格问题
"升格"是指对具有地方特色的事物,在篇目中作升一级处理,以显示其重要性。"升格"打破了事物的种属关系,这就涉及到门类设置的科学合理问题。《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中第十四条称:"地方志的篇目设置,应合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实际,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点,做到门类合理,归属得当,层次分明,排列有序,形式上不能强求统一。"
特包事物的"升格",在方志编纂中是允许的,但必须有严格的把握尺度。其标准正如欧阳发同志所说:"必须在全国全省有历史地位、重大影响和事物,或者经济价值、科学价值很大,同时'升格'后而不自乱体例。"(见《方志编纂概要》一书)但在实践中"升格"标准,往往被降低,特别是县(市)志。为了突出本地的地方特色,把本来不够条件的也作"升格"处理,而自乱体例。在被"升格"的事物中,常见到的有:历史事件、政策措施、各类工程、学术派别、名山秀水、重要景观等等。我拜读安徽省《桐城县志》有感:桐城县清代形成了"桐城文派",享誉全国。如果《桐城县志》与其它地方作法一样,将其"升格"一个层次,是有充分理由的。但他们没有这样做,而是把"桐城派"依然放在《文化》部分中,浓墨记述。使人读后一点没有削弱其重要意义的感觉,既突显了地方特色,又符合体例要求。由此可见,突出地方特色,不一定都要在形式上作"升格"处理,而充实其记述内容,则更为重要、更为现实。
事物的"升格",与方志篇体的大小有密切关系。小篇体门类分的较细,有的事物一旦"升格",很容易打破种属关系,而大篇体是依大的行业设篇,如果是一项经济措施或重大工程作"升格"处理后,并未脱离大经济篇的种属关系。这样既突出了地方特色,又不违背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的基本原则。
在读到一些县(市)的续志篇目设想中,有的把"改革开放"独立设篇。意思很明显,就是要突出"改革开放"的重要性,但又产生了与门类设置原则相抵牾的现象。"改革开放"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政策,涉及到各领域、各行业。如果方志编纂将各个方面有关"改革开放"的内容都记述清楚了,那么,作为总的政策自然就会全面体现出来。因而,愚意以为"改革开放"不必独立设篇。
七、关于几项国策管理问题
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人口问题,已逐步被中央和国务院列入国策地位,值得深思。为什么五十年来唯有此三项事业能得此殊遇,主要原因是这些直接关系到我国人民能否在地球上继续生存下去的重大问题。
我国生态环境的遭受破坏,已经造成严重后果,威胁着人们的生存。今年北方地区沙尘暴频繁,危害程度远大于往年,就连南方一些地区也深受其害。河北省的丰宁县土地沙化严重,去年的良田,今宵已变荒漠,居民被迫迁移他乡。这里距北京市北部边界仅七十余公里。这种局面如果得不到有效控制,繁华的首都总有一天会被沙漠所吞噬,成为现代的楼兰城。这决非危言耸听。还有可耕地的被无序占用,使我国有限的良田逐年减少,而靠土地为生的人口却年年增长,形成了恶性循环。
人口增加、土地减少、环境恶化,其中固然有自然因素,但主要还是人为造成的。比如一项决策性失误所造成的损失,可能几年、十几年、几十年恢复不了元气。因此从上到下增强国人的国策意识,是极其重要的。
首届修志,对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人口问题的记述普遍重视不够,记述薄弱,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三者被置于国策地位有个发展过程,我们也有个认识过程。五十年代,在"人多好办事"的思想支配下,人口任其增长,多生多育成为普遍现象,头脑里根本没有控制人口、计划生育这样的概念,更没有保护环境和加强土地管理的意识。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负面效应。如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经济繁荣的现象,普遍存在。生态和资源的破坏、环境的污染日趋恶化,严重影响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发展以及人类的生存空间。
我国是一个人口多耕地少的发展中国家,如果人口增长和土地减少的矛盾得不到解决,就会严重制约我国综合国力的提高。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最终目的,是要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如果人民的生存环境和生活条件得不到保障,那么,经济的发展还有什么实际意义呢!经济要发展,人民的生存条件也要改善,这才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正确发展方向。因此,加强环境保护和土地管理,严格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加强人口管理.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只能做好。否则,我国人民有失去在地球上生存权之虞。
时代发展的需要,把环境、土地、人口的管理推上了国策地位,这就要求我们在续修方志时,务要将这三项任务放在重要位置,特别是加大记述的容量。不仅要充分记述这三个方面的工作成就,而且要力求将存在的问题及其危害性,也如实记述清楚。使人们更加深刻地理解这三项任务的重要性,增强国策意识。我发现有的续志篇目设想,已把三项国策任务集放一起单独成卷,是可喜的。当然三项国策任务在篇目的安排上如何做得更加确切合理,可以进一步探讨,但这种国策意识的增强,是值得称赞的。
还有"科教兴国"问题也在1995年被列入政府的重大战略位置。"科教兴办"教育为本,当前教育改革在广度和深度上都在不断加强。科技领域,在重视应用科学研究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基础科学研究,已成当务之急。因而续志如果还像过去那样来记述科教部分的内容,是不行了。必须以新的高度和新的内容而写出新的面貌,以显示其重要的战略意义。 |